天津体职院2025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简章(面向中职毕业生)
2025-10-19 招生简章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规范运行并维护考生权益,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公众了解学院招生政策、流程及相关资讯的核心途径,也是学院实施招生咨询与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一)全称:天津体育职业学院(二)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北华路北侧(三)性质: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四)层次:专科(五)学制:三年(六)学校代码:1288(天津)(七)简介:学院坐落于天津团泊体育中心健康产业园,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天津市首所集“运动训练、职业教育、体育科研”于一体的高职院校。占地311.5亩,建筑面积6.86万平方米。
秉持“明德精学,追求卓越”的校训,学院全面贯彻国家教育与体育方针,依法治校。围绕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需求,聚焦培养具备专业技能与理论素养的应用型人才。采用“教学+实训+科研”三位一体模式,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发展,服务社会大健康体系建设。
现设五个专业方向:运动训练、体育保健与康复、体能训练、体育运营与管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三个专项方向:足球、排球、滑冰滑雪轮滑。拥有15个校内实训室及190余个校外实习基地。突出“多大纲导教、多课堂施教、多能力执教、多维度评价、多证书就业”的特色,助力学生多元成才。
学院设有5个教学系部,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75人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85%,副高以上职称占27%,双师型教师达57%。同时聘请局系统内教练员、行业导师等组成兼职团队,形成高水平、复合型教学力量。
第四条 招生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并由教务处(招生办)具体执行招生事务,负责政策制定、计划分配、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
第五条 教务处(招生办)承担招生全过程的组织实施任务,确保公平公正、高效有序。
第五条 招生专业、计划与费用标准第六条 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及市场需求,2025年面向天津市中职毕业生开设运动训练、体育保健与康复、体能训练、体育运营与管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五个专业及三个专项方向。最终招生计划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发布为准。
第七条 收费标准如下: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按房间类型区分:4人间1200元/生·年,6人间600元/生·年(统一安排住宿)。若政府调整当年标准,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六条 报名资格要求第八条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报名:1. 遵守宪法法律;2. 具有本市户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往届生或持本市居住证随迁子女;3. 符合条件的其他社会群体(如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需经审核认定;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第七条 体育考试报名方式与时限第九条 报名方式为网上填报,时间为2025年3月3日9:00至3月14日17:00。登录官网 https://zsxx.tjvcs.cn/,点击“在线报名”,进入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系统填写个人信息。
第八条 考试时间与地点第十条 考试定于2025年3月29日(周六)上午8:00举行,地点为天津市静海区团泊体育中心田径场。详细安排请关注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或招生小程序。
第九条 考试科目、分值构成及规则第十一条 考试项目包括: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男5kg,女4kg)。评分权重分别为:100米跑35%、立定跳远35%、原地推铅球30%。考生须凭身份证和文化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自备运动装备。
第十条 录取原则与程序第十二条 录取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依据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成绩择优录取,综合考量德智体美劳表现,接受多方监督。
第十三条 专业志愿录取实行分数优先机制:按文化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匹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若分数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单科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市级三好学生、区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获得者。未录满专业可调剂,不服从调剂则退档。
第十四条 针对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群体,须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且参加我院组织的体育测试。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遵循相同分数优先规则,单科成绩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五条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天津市规定执行。运动员等级加分:一级加50分,二级加30分(以国家体育总局官网认证为准)。
第十六条 已被高职分类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秋季高考专科批次录取。若符合条件并报考秋季高考本科批次,仅保留本科录取资格,高职分类录取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符合条件者将按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通过邮政EMS寄送通知书,考生可通过市高招办查询电话、学院咨询电话或招生网站(https://zsxx.tjvcs.cn/)查询。
第十一章 后续管理措施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合格者注册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按照《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开展日常管理和人才培养。
第二十二条 提供多种资助政策:国家奖学金、市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校内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岗位,切实保障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考核者,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章 附则说明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天津体育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分类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政策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由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咨询意见仅供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官网、电话通知、邮寄通知书三种方式公布。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北华路北侧(团泊体育中心内)邮编:301636电话:022-68569013 / 13821337790监督电话:022-68569010查询网址:https://zsxx.tjvcs.cn/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招生小程序同步更新信息。
天津体育职业学院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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