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轻工职院2025年高职分类招中职生章程发布

2025-10-19 招生简章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职毕业生适用) 学院荣誉与资质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国家级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鲁班工坊建设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国家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

★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职业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政策,为保障学院与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信息的主要途径,也是开展高职分类考试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 学院基本情况:

(一)名称: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层次:高职(专科)

(四)国标代码:12732

(五)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

(六)简介:学院坐落于海河教育园区,占地842亩,拥有37个高职专业及1个联合培养技能本科专业,在校生超11000人。教学设施完善,生活配套齐全。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成立招生委员会及领导小组,统筹制定招生政策、计划与重大事项决策。

第五条 设立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作为常设执行部门,负责日常招生事务。

第六条 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七条 根据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公布2025年高职分类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的专业招生计划,具体详见市高招办发布的《2025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专业详情请访问学院官网(http://www.tjlivtc.edu.cn)。

第八条 收费标准如下:学费一般专业5000元/年,特殊专业5500元/年,艺术类8000元/年;住宿费8人间800元/年,6人间1000元/年。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原则,按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综合评价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市级三好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

第十一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天津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退役士兵免试文化素质考试者须及时联系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

第十三条 社会考生(如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需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文化素质考试及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以美术统考成绩为基础,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单科成绩高低。

第十六条 已被高职分类考试录取且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若同时被本科录取,仅保留本科资格,高职录取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七条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各专业公共外语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谨慎填报;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录取名单经备案后,通过特快专递寄发通知书,考生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结果。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按时报到,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入学后将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院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全过程培养。

第二十三条 提供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支持,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完成规定课程并达到毕业标准者,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5年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文件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咨询意见仅供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

咨询电话:4006-246-357 / 022-27391636(兼传真)

监督电话:022-22993156

网址:www.tjlivtc.edu.cn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2025年2月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