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5年高职单招政策解读与报考指南

2025-10-19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四川省2025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

1. 全称:民政职业大学

2. 国标代码:14139

3.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4. 业务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与类型

1. 层次:本科院校

2. 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3. 毕业证书颁发单位:民政职业大学

4. 证书类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校区地址

1. 大兴校区: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

2. 燕郊校区: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区燕灵路454号

第六条 高职单招原则

学校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确保招生过程规范透明。

第七条 组织保障

设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即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四川省招考委及教育厅相关政策,制定并实施招生方案。

第八条 监督机制

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录取流程,确保程序合规、结果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计划安排

高职单招涵盖普高类与中职类考生,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组织方式

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下开展,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第十一条 加分政策

认可四川省规定的加分项目,按加分后投档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分配办法

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四川省同分排序规则处理。

第十三条 调剂与退档说明

若所报专业均满额且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服从调剂者将按成绩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因退档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第十四条 健康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放弃录取流程

考生可于4月11日17时起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投档状态。拟放弃录取的已投档考生需在4月13日12时前,将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申请书和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 zhaoshengban@bcsa.edu.cn,并致电010-80206936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一经正式录取,不得更换院校,亦不可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升学考试。

第五章 收费与资助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严格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自愿原则,不得营利。

第十七条 资助政策

国家资助项目及标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有关文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入学手续

被录取学生应持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无故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统一复查,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

邮政编码:102600

咨询电话:010-80206936、80206935、80206930

监督电话:010-80206964

官方网站:https://zs.bcsa.edu.cn/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生处(招生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