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北京高职自主招生办法
2025-10-19 招生简章
第一条:为保障学院与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如《北京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京教计〔2018〕2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9所高校开展京津冀跨省市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5号),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公众了解我院招生政策、规则及信息的主要途径,也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核心依据。

第三条: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及相关录取工作。
第四条:学院基本情况如下:
学院全称: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北京市招生代码:1372 校区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四水厂路18号,邮编:050041 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1号,邮编:050061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华安东路79号,邮编:050899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招生事务;招生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日常招生执行与协调。
第六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过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第七条:根据办学资源、专业发展需求及社会人才导向,制定2020年北京市高职自主招生分专业计划。具体见下表,详情请访问官网 www.sirt.edu.cn 查询各专业介绍。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1 600111高速铁道工程技术三年302 600114高铁综合维修技术三年20合计50第八条:学费标准为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为500元/生·学年。
第四章 考生报名条件与方式第九条:报名资格要求如下:
已完成北京市2020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核; 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 身体健康状况须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入学后将进行复检。第十条:报名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至4月28日。考生需登录学院官网(www.sirt.edu.cn)进入“2020年北京市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相关材料。
第五章 考试与成绩评定办法第十一条:总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构成,满分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占40%,职业技能占60%。职业技能考试采取远程网络面试形式。
1. 文化素质成绩折算规则:
应届高中毕业生:三科学业水平考试均合格者计120分;一科不合格计100分;两科不合格计80分。此类考生必须参加职业技能远程面试。 往届高中毕业生:三科会考成绩均在C级及以上计120分;一科低于C级计100分;两科低于C级计80分。同样须参加远程面试。 三校生(中职):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折合百分制均≥60分计120分;一科<60分计100分;两科<60分计80分。也需参加面试。 社会考生:文化素质成绩固定为80分,须参加职业技能远程面试。2. 职业技能考试满分180分,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综合知识掌握程度及身心健康情况。具体时间以学院官网公告为准。
3.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考生可免试入学,直接计300分:
中职阶段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及以上者; 高中或中职期间获得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技能大赛奖项; 获得市级或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或“四星级志愿者”及以上荣誉; 曾获政府奖学金、市级智育奖学金(含宏志奖学金); 持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获“优秀士兵”或三等功及以上奖励。注:考生在网上提交材料时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造假行为,一经核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第六章 录取原则第十二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分配遵循“分数优先、志愿顺序”原则。若总分相同,则比较职业技能成绩;若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三条: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应届高中生三科学业水平考试均不合格; 往届高中生三科会考成绩均低于C级; 三校生三科中职阶段考试成绩均低于60分; 职业技能考试缺考或得分为0分。第十四条:最终录取结果经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并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附则第十五条: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
第十六条:所有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七条:完成学业且达到毕业标准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311-88621131;18831125700;13223452439(吕老师) 传真:0311-88621260 邮箱:sjzzb001@163.com 网址:www.sirt.edu.cn QQ群:236409633,685154741 微信公众号:stlyzsjyc 纪检监察电话:0311-88621021,13613316286第十九条:本章程由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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