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自主招生简章发布

2025-10-19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流程并保障北京科技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为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类别,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校区地址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阳路18号。学院经北京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备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文凭资格。

第二章 招生专业与费用说明

具体招生专业详见附件材料。报考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拥有北京市正式户籍或通过京外户籍审核;且已完成2018年高考报名。

报名考试费为100元,其他收费项目请参阅我院发布的年度高职自主招生简章。

第三章 报名与考试安排 报名方式及时间节点

所有考生须通过我院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现场确认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3月18日8:00至3月22日20:00,登录网址:zs.5aaa.edu.cn 现场确认时间:3月24日8:30—17:00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阳路18号招生就业办公室

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打印签字后的报名表、学业证明文件(如综合素质评价册、成绩登记表等)、推荐表、获奖证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以及符合条件者的免试申请表(均需A4纸装订成册)。

考试形式与内容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和免试入学三种方式。

初试安排

采取笔试或免笔试两种形式。笔试科目涵盖语文、数学、英语、基础常识(含时政、法律、社会经济等内容),满分300分;符合免试条件者成绩统一折算为240分。考试时间为3月31日上午9:30—11:30,地点同上。

复试安排

采用面试形式,分为专业素质测试(满分200分)和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总分300分。免试考生成绩按240分计入。复试时间:3月31日下午13:00—17:00。考生需携带高考体检表原件或复印件。

免试政策(任选其一) 语数外三门会考中任意两门达B及以上,另一门达C及以上; 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项; 持有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区县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 美术类统测合格者可免相关专业面试(限报美术类专业); 退役士兵考生。 免试入学资格(满足任一项即可) 语数外三门会考成绩全部达到B及以上; 曾获区县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称号; 持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智育奖学金(含宏志奖学金); 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服役期间立功或获评优秀士兵的退役士兵。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流程 录取标准

综合成绩由初试(占比40%)与复试(占比60%)加权计算得出。免试入学考生直接计满分。农村户籍考生可在综合成绩基础上额外加分20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退役士兵和农村户口考生。

录取名单将上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官网公示。艺术类美术专业考生须美术统考合格。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未被录取者仍可继续参加高考。

录取流程说明

考生完成报名后,学院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名单并报批,最终公布正式录取结果并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通过考核后,可获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适用范围与解释权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由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727711监督电话:010-80727715传真:010-80727711邮编:102206网址:zs.5aaa.edu.cnE-mail:bkzb199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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