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0年高职自主招生政策公布

2025-10-18 政策解读

招生背景与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北京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京教计〔2018〕20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分类考试机制,推动本市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体系,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教计〔2020〕5号)相关部署,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招生计划安排

  2020年,北京市共有30所高校参与高职自主招生,总招生人数达14612人,其中面向农村户籍考生的专项计划为7280人(具体院校及专业招生名额详见附件1)。此外,来自天津和河北的6所院校在京开展自主招生,共招收320人(分学校、分专业计划见附件2)。

录取标准设定

  各招生院校在市教委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指导下,自主制定录取标准并公示于招生章程中。原则上应包含以下三项内容:

  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或中职阶段日常学业表现;

  2. 相关职业资格或技术技能证书;

  3. 由院校组织的线上面试或其他形式的能力测评结果。

报名流程说明

  凡已参加北京市2020年高考统考或单考报名的考生均可申请高职自主招生,需按目标院校规定完成报名手续。

  4月中旬起,各校将陆续发布招生简章与章程,考生可在线提交材料完成报名。

  所有报名环节均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严禁聚集式现场确认。考生须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因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所院校。

思想政治考核要求

  重点考察考生在校期间或工作中的思想品德表现。

  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政治立场和道德品质作出综合评价,并对真实性负责。对于无固定就读单位的考生,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出具鉴定意见。

健康体检规定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遵照执行。

  院校可在上述基础上,根据专业培养需求提出合理补充要求,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考生须符合所报专业的身体条件限制,院校将在新生入学后开展复查,不符合要求者按规定处理。

考试方式调整

  为降低人员流动风险,各校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探索适应互联网环境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评模式,广泛采用网络视频面试等非接触式方式,强化对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评估。

录取时间与后续安排

  招生院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量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情况及院校考核成绩,自主确定录取方案。

时间节点说明

  录取工作须于5月底前全部结束,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3。

档案调取流程

  被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由原就读学校或单位统一移交至录取院校。

重要政策提示

  1. 美术类专业须以美术统考合格为前提,方可纳入录取范围。

  2. 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已缴纳的高考费用由招生院校在报到注册后退还;未录取者仍可继续参加高考。

  3. 自主招生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步于秋季入学。

  附件:

  1. 2020年北京市高职自主招生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2. 2020年津冀院校在京高职自主招生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3. 2020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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