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已开启

2025-11-01 报名入口

舟山市自考报名时间与入口

鸿蒙教育自考频道依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3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确认舟山市本次自考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日8:30至7月7日16:30。考生可登录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zk.zjzs.net/Index/login.aspx)完成信息填报。

报名入口链接

点击进入:2023年10月浙江省舟山市自考报名入口

报名流程说明

目前报名入口已开放,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录入个人信息并完成课程报考。每位考生仅限一次报考机会(最多四门课程),若报考多个专业也须一次性提交。缴费成功后,不可再补报或更改。所有科目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即视为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期限内向省自考办申请毕业证书。

报考须知

(一)自本次起,所有专业均按教育部最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执行新代码与名称,原代码停止使用,但考试计划保持不变。专业代码末尾为“Y”的表示按现行计划申请毕业;“YZ”代表原浙江大学主考专业。详细对照表请查阅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

(二)法学类课程考核范围涵盖自考试日起前六个月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发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如教材大纲与现行法规不一致,则以最新法律为准。“形势与政策”考试内容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内的时政热点。注意:根据司法部令第140号文件,法律类专业考生应提前了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三)“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可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替代;日语本科中的“00845第二外语(英)”既可由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成绩替代,也可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进行替代。

(四)各专业自学考试大纲均通过网络公布,不再邮寄纸质版。

(五)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代码3080801)自2024年1月1日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六)以下专业主考院校调整如下:

新闻学本科(1050305)、建筑工程本科(1080806):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 法律本科(1030106)、心理健康教育本科(1040110):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 金融本科(1020106):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实践环节考核院校对应副署); 国际贸易本科(1020110)、经济学本科(1020115):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 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105)、英语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护理学专科(3100701):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老考生(截至2020年上半年)在2023年12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条件者可继续获得学位;此后一律按新主考院校办理。所有实践环节均由新主考院校组织。

(七)根据全国考委通知,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三个专业自2022年10月起不再接受新生报名,且于2026年1月1日起停止发放毕业证书。

(八)建议考生持续关注浙江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获取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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