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5年下半年自考转考公告发布

2025-11-02 政策新闻

导语

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平台从新疆教育考试院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公告》已正式发布,详情如下:

2025年下半年自考考籍省际转考通知

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工作实施细则》,现就我区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跨省转移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受理时间安排

转出申请时间段:2025年8月18日11:00 至 8月22日19:00

转入申请时间段:2025年9月22日11:00 至 9月26日19:00

转出办理流程详解

第一步:登录系统。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访问新疆招生网,进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次使用需完成注册,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

第二步:填写转出信息。点击“转考申请(转出)”,查看已合格课程,选择审核地区、转出原因、专业层次、课程成绩时间、转入省份和专业,并输入转入省准考证号码。

第三步:上传材料。按要求上传准考证扫描件(含本地与转入省),如有补充说明文件也一并上传。

第四步:提交申请。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一旦提交不可修改,如因信息错误或不全导致无法办理,责任自负。

第五步:等待审核。申请地考试机构将在24小时内完成初审,结果不发短信提醒,请考生自行登录系统查询。审核通过者需下载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两份并签字。

第六步:现场确认。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张准考证原件复印件(含本地与转入省)、签字后的登记表,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前往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进行人工核验。

第七步:跟进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出成功后及时联系转入省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接收流程。若因未按时操作或不符合对方要求被退回,则本次转考失效,需待下次转考窗口重新申请。

转入办理流程说明

第一步:同转出流程第一步,登录系统。

第二步:核实转入信息。点击“转考申请(转入)”,核对拟转入课程,并选择就近的所在地州市作为转入区域。

第三步:上传材料。按规范格式上传转出省份准考证扫描件,其他辅助材料可同步上传。

第四步:现场确认。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地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按要求前往转入地考试机构现场确认,当场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两份,签字后交回即完成转入。

重要注意事项与限制条件

转出要求:

1. 考生必须已在转入地取得一门及以上合格成绩且已建立考籍,方可申请转出;所有统考课程成绩须一次性全部转出。

2. 下列情况不得办理转出:

(1)处于停考或延迟毕业状态;

(2)已完成所报专业全部课程;

(3)最近一年内刚办理过转入手续;

(4)免考课程、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成绩不能转出。

3. 成功转出后,我区将不再保留该考生的考籍记录和成绩数据,后续所有业务只能在转入省份处理。

转入要求:

1. 接收电子档案仅限全国统一“转考平台”传输的信息,非平台渠道不予受理。

2. 转入考生应按照新疆现行自考专业计划继续学习,原课程替换规则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3. 专科考生须在我区获得至少5门课程合格成绩,本科考生不少于4门,方可申请毕业。

其他说明:

区内跨地州市报考无需办理转考手续。如有疑问,请拨打所属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电话咨询,联系方式详见官方表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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