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教育考试院发布2024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及免考申请公告

2025-11-02 政策新闻

导语

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平台从新疆教育考试院获悉,《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免考)申请办理公告》现已发布,详情如下:

2024年下半年自考毕业与免考申请通知

各位考生注意:根据安排,自治区将于12月集中受理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及免考申请。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xjzk.gov.cn),进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完成在线申请。如因个人原因错过本次申请,将无法补办,可于2025年上半年再次提交申请。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申请时间与方式

免考申请时段:12月2日10:30至3日20:00毕业申请时段:12月5日10:30至6日20:00

申请资格要求

(一)已完成所报专业计划内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累计学分满足规定标准;(二)实践环节(如论文、实验等)考核达标;(三)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四)符合课程免考或替换政策;(五)本科层次申请者须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所需材料清单

考生需按要求准备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上传电子扫描件至系统:(一)有效身份证正本;(二)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须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三)本科毕业生需提供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学历为2000年前取得,还需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四)疆外转入考籍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材料;(五)曾通过免考审核的考生需提交《免考审批登记表》;(六)护理学专业考生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七)姓名变更者需提供户口本标注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

操作流程指引

毕业申请流程详见附件《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流程图》;免考申请请参照《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执行。

重要注意事项

(一)所有上传材料须清晰真实,不得模糊或变形;(二)“个人简历”须按示例格式填写且时间连续,“自我鉴定”字数控制在500–800字之间,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政策;(三)《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三份,严禁涂改,填表日期统一写“2024年12月15日”,单位政治思想鉴定栏需盖章确认;(四)现场确认时携带全部原始材料;(五)多准考证且信息不一致者,须提前向属地机构说明情况并提供佐证;(六)停考专业按原文件要求处理;(七)同时具备专本科条件的考生,若无专科文凭,须先申请专科毕业,半年后方可申本;(八)免考手续须在毕业前完成。

其他说明

(一)合格毕业生可到属地考试机构领取毕业证及审批表,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二)证书遗失或损坏不予补发,请妥善保管;(三)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四)收费标准依据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文,每人20元;(五)咨询电话见附件4。

附件: 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2.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流程图 3.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4. 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联系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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