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考委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通知

2025-11-02 政策新闻

导语

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从青海教育考试网获悉,《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已正式发布,详情如下:

通知正文

各市州考委、格尔木市考委,各主考学校: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精神,并结合我省自考发展的实际情况及现有专业开考状况,经深入调研与论证,现对现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旧计划”)进行优化调整。为保障此次调整平稳落地,特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调整范围说明

(一)根据国家最新专业清单和基本规范,以及本省实际开考情况,本次共调整了16个专业的考试计划(简称“新计划”)。新旧专业代码及名称的对应关系详见附件1《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应表》;各专业具体课程设置明细见附件2《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

(二)目前处于停考过渡期的14个专业不再调整考试计划。其中部分课程将采用全国统一的新课程代码与名称进行替换,详细对照请参考附件3《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新旧课程替换对照表》,其余课程保持原有设置不变。

过渡期安排

(一)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新旧计划并行过渡阶段。在此期间,考生可根据《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顶替关系表》(附件4)灵活选择按旧计划或新计划申请毕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旧计划全面废止,所有考生必须按新计划办理毕业手续。

(二)计算机应用(专科)等11个已于2020年停考的专业继续沿用旧计划,其毕业证书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

(三)汉语言文学(专科)等3个于2022年停考的专业也维持旧计划执行,毕业证书办理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

课程替代规则

(一)《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顶替关系表》仅适用于本专业内部,不得跨专业类推使用。

(二)如幼儿游戏理论与指导(14603)、电子政务概论(03333)、工程项目管理(13648)、项目管理(03346)、电子商务概论(00896)、小学综合性学习与跨学科教学(14462)等课程因实践环节要求特殊,旧计划中无对应理论课程,故不安排顶替。

(三)从2024年上半年起,若考生不参加英语(专)或英语(专升本)科目考试,可选修我省其他专业考试计划中未用于毕业申请且课程名称和代码均不同的课程(累计不低于7学分)作为替代。

(四)新计划中的免考政策仍按《关于印发〈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考委办〔2021〕9号)执行,其中英语(一)免考适用于英语(专),英语(二)免考适用于英语(专升本)。

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若计划申请学士学位,请提前关注所选主考院校发布的学位授予相关政策与流程。

(二)本次专业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周期较长,各地市考委和主考院校在收到通知后,应迅速向县级考试机构及广大考生做好宣传解读工作,确保信息传达到位,切实保障调整工作的有序推进。

附件列表

1.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应表

2.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

3.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新旧课程替换对照表

4.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顶替关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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