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调整自考思政课设置通知

2025-11-01 政策新闻

导语

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获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已正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通知正文

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相关主考院校及专科学校请注意: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精神,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决定对现行自考专业考试计划中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设置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课程设置变化

专科层次:原设2门思想政治理论课调整为3门,总学分增至9分,分别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以及“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3学分)。

专升本层次:同样由2门增至3门,共9学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

实施时间安排

此次调整后,所有思想政治理论课均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已于2024年10月起开考;其余两门课程自2025年4月起开始安排考试。自2025年起,原有4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将不再组织考试。

毕业申请要求

自2025年起,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通过“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2025年6月本科毕业申请者除外)。

以下两类考生须按新计划申请毕业:

2024年7月之后注册的新考生; 2024年7月前注册但仍在使用2024版考试计划的考生。

此外,以下三类考生在申请毕业时也需通过该课程,且此课程可替代原计划中的任意一门非外语类课程(如英语二、日语、法语、俄语等),学位课程则按主考院校规定执行:

停考过渡专业的考生(详见附件1); 2024年7月前注册、处于2024版计划过渡期且仍按旧版申请毕业的考生(见附件2); 2024年7月前注册、报考尚未公布规范的新专业且继续沿用旧计划的考生(见附件3),其执行期限参照新旧计划过渡期处理。 其他说明事项

“形势与政策”相关内容已纳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范围,考试内容涵盖每次考试日前12个月内的国内外重大时事。

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结业生、肄业生)或自考毕业生,若已修读并合格通过该课程,可免考。

调整后的教材统一采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与全日制高校保持一致;考试大纲由全国考委制定,具体教材信息及大纲以当次考试公告为准。

工作部署要求

各地市招考机构、主考学校及专科学校应高度重视本次调整,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向考生传达最新政策,做好宣传解读,确保平稳落地实施。

附件清单

附件1: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过渡专业目录

附件2: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4年版考试计划专业目录

附件3: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未调整考试计划专业目录

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0月各省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汇总

2024年10月各省自学考试报名官网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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