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4年下半年自考考生转考事宜通知

2025-10-25 政策新闻

导语

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获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吉林省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详细说明了相关流程与要求,现整理如下:

吉林省2024年下半年自考转考安排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吉林省将开展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转考工作,具体操作规范如下:

考生转出须知

转出流程说明:

跨省转考的考生需先在吉林省报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提交转出申请,再前往转入省份完成转入手续。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全国统一“转考平台”处理电子档案传递,具体步骤为:

申请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9月6日,逾期需等待下次申请。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名机构现场提出申请并签字确认《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 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原考试课程名称和成绩生成电子档案,并上传至全国平台。 转入省招生考试机构接收电子档案。 转入地审核无误后,考生需到指定机构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转入完成后,转入地将结果上传至全国平台,吉林省据此更新考生电子档案状态,转考即告完成。

转出条件限制:

必须已在转入地取得一门及以上合格成绩并建立考籍方可转出。 被停考或延期毕业期间的成绩不得转出。 已修完专业全部课程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请毕业,不得转出。 免考、实践环节、论文成绩不可转出。 转入时间未满一年者不得转出。 课程与国家现行计划不符的,不予转出。 每人仅限转考一次,一旦确认转出,我省将不再受理其后续报名,电子档案封存。 考生转入须知

转入流程说明:

2016年前以机要方式转入我省且可在官网查询到信息的考生,请于9月1日至6日前往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落籍手续(电话:0431-84658705)。 9月上旬通过全国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考生须于9月21日至25日到所在考籍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转入确认,并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签字,逾期未办视为放弃,档案将退回原省。

转入资格要求:

转入电子档案必须符合我省考籍管理规定,仅接受全国平台交换的数据,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转入考生须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计划继续参加考试,原课程替换规则依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需在本省取得专科至少5门、本科至少4门课程合格成绩,方可申请毕业。 公告发布单位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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