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下半年吉林省自考实践考核安排的通知

2025-10-25 政策新闻

导语

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获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已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通知内容概要

为规范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面向社会及二学历、高职高专专业实践环节考试(含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现对相关事项作出明确安排。

报名资格要求

考生须在所报课程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申请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则需在全部课程通过后才能报名。

时间安排与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日9:00至6月9日16:00(含周末),系统将于当日16:00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主考院校审核时间为同一时段。

各主考院校须于6月20日前在系统中提交考核时间安排,供考生查询。

报名网址:https://zkadm.jleea.com.cn/zk_sjhj/

具体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指定网站进入“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由主考院校初审,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成功。

考生需准确填写专业、方向、报考课程及联系电话,并确保信息无误。后续缴费、考核等事项以主考院校通知为准,系统仅负责基础信息采集和初步资格审查。

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主考院校应依据《吉林省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教育部文件制定本校实施方案,确保考试过程公平、严谨、有序。

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派出巡考人员现场监督,保障考核质量。

成绩上报与管理

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主考院校须完成成绩录入与核对,杜绝漏报、错报现象。

成绩解释权归主考院校所有,最终统一由省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

违规处理机制

实践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范畴,考生必须遵守纪律、诚信应考。

如存在扰乱考场秩序或作弊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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