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3年下半年自考考生转考办理通知
2025-10-25 政策新闻
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获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已发布《吉林省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详细说明了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供广大考生参考。
转考政策说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吉林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转考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流程规范、信息准确。

若考生需从吉林省转往其他省份继续参加自考,须先在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交转出申请,再由转入地完成接收手续。整个过程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进行电子档案传递。
具体时间安排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6日,逾期将无法办理,需等待下一次机会。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前往原报名点现场办理,并签署《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据考生原始成绩生成电子档案并上传至平台;转入省接收后审核无误,考生需到当地指定机构完成转入确认;最终由转入地反馈结果,系统更新状态,转考流程结束。
转出限制条件以下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未在转入地取得合格课程或未建立考籍;处于停考或延期毕业期间;已修完专业全部课程但未在我省申办毕业;免考、实践环节或论文成绩;转入未满一年者;课程与现行计划不一致;以及仅允许转考一次,一旦确认即封存电子档案。
考生转入流程对于2016年前通过机要方式转入且可在官网查到记录的考生,应在8月25日至9月6日期间联系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电话:0431-84658705)办理落籍手续。
若电子档案于9月上旬通过平台交换,则考生需在9月21日至25日期间,到本人考籍所在机构完成转入确认,并签字留存登记表。逾期未办理,档案将被退回原省。
转入要求说明转入档案必须符合我省管理规定,仅接受全国平台传输的数据,其他形式不予受理。转入考生应按我省专业计划继续考试,原课程替换规则依照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考生须在我省获得专科至少5门、本科至少4门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具备毕业资格。
官方信息来源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8月4日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