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3年4月自考于15日至16日举行
2025-10-25 考试安排
【导语】鸿蒙教育自考频道根据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关于公布2023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获悉,本次自考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请广大考生提前规划行程,合理安排复习与出行时间,确保顺利应考。预祝所有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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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考试时间明确2023年4月吉林省自考正式开考时间为4月15日至16日,请考生务必牢记时间节点,按时到场,避免因迟到影响考试。
考场纪律须知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做到诚信参考、守纪应考。
二、须服从监考人员及考试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干扰正常考试秩序,不得扰乱考点环境,也不得危害他人健康或安全。
三、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考试。迟到考生需接受安检,延误时间由本人承担。
四、主动配合身份核验和物品检查,严禁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五、入座后将证件置于桌面备查。领取试卷和答题卡后,应在规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信息。若漏填、错填或字迹模糊,后果自负。同时需配合笔迹采集,未完成者该科目成绩无效。
六、如遇试卷印刷不清、缺页、重印等问题,应在开考前举手向监考员报告;开考后再提出更换,不予延时。
七、听到考试开始信号后方可动笔作答。
八、答题必须在指定区域内按题号顺序书写,草稿纸或非指定区域的答案无效。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九、考试期间保持安静,禁止吸烟、喧哗、交头接耳、传递物品、抄袭作弊等行为。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告知监考老师。
十、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离场。一旦交卷,不得再返回考场,也不可在附近逗留或交谈。
十一、违反考场规定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规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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