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2023年4月自考于15日至16日举行。

2025-10-25 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安排

【导语】鸿蒙教育自考频道根据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关于公布2023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获悉,长春市的自考考试时间定于4月15日至16日。请相关考生提前规划行程,确保按时参加考试。预祝大家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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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明确

2023年4月吉林省长春市自考考试时间为:4月15日至16日

考场规则须知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本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做到诚信参考,遵守纪律。

二、必须服从监考人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干扰其正常工作,不得扰乱考场秩序,也不得危害他人健康或安全。

三、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入场。迟到15分钟将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考试。若因迟到导致入场检查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入场时需配合身份核验和物品安检,非考试用品严禁带入考场。

五、入座后,请将证件置于桌面便于核对。领取答题卡和试卷后,务必在规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信息。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影响评分的,后果自负。同时需配合笔迹采集,未完成者该科目成绩无效。

六、如遇试卷或答题卡印刷错误、缺页、模糊等问题,应在开考前举手报告;开考后再提出更换的,不予延长考试时间。

七、听到开考指令后方可作答。

八、答题须在指定区域内按题号顺序书写,草稿纸或非对应区域作答无效。禁止使用规定外的笔和纸,不得在答题卡上做标记。

九、考场内保持安静,禁止吸烟、喧哗、交头接耳、传递物品、抄袭等行为。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监考员说明。

十、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离场后不得再返回考场,也不可在考场周边逗留或交谈。

十一、违反考场规定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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