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报名通知
2025-10-17 政策新闻
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从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公告》已正式发布,详情如下:

1.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段:2024年1月5日至10日,每日8:00—22:00;
2. 报考点现场服务时间:同期每天9:00—11:30和14:00—17:00;
3. 正式考试时间定于2024年4月13日至14日。具体科目安排请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查阅《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报考流程说明信息注册要求:
1. 新考生需在自考信息系统中填写资料并上传身份证与本人照片,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缴费;若未通过,须携带证件到指定报考点完成现场注册。
2. 已注册过的在籍考生可直接进入报考环节。
3. 未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也需上传身份证和图像信息,审核失败者如因信息错误,可在报考期间向市教育考试院申请修改;其他原因则需前往报考点现场处理。
4. 注册成功后原则上不可更改报考点,姓名、身份证号及照片等关键信息也不允许变更,确需调整的必须在当次报考期内向市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且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5. 密码务必妥善保管,因泄露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与缴费注意事项:
1. 考生须阅读《考生须知》《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2. 按照当期《报考简章》选课,每次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报两个专业,每半天限报一门课程。
3. 可同时报考专科和本科课程,但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证明,并确保该学历可在学信网查证。
4. 若报考受限课程,先在线选择,再持相关材料至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由报考点代为支付。
5. 报考前请仔细核对所选课程,确认无误后再支付(收费标准依据省物价部门规定)。一旦支付成功,不得更改课程,费用不予退还。
重要提醒及其他事项1. 考前一周内可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
2. 残疾考生参照教育部和中国残联发布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执行,其余按我省规定操作。
3. 公安管理学专业仅限公安系统在职人员报考,新生须经省公安厅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4. 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五个专业已停考,自2023年起不再接收新考生,2026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请相关考生合理规划进度,避免影响毕业。详见《关于停考5个专业的通知》。
5. 药学(本科)、护理学(本科)及北京交通大学主考的工程管理(本科)专业亦已停考,自2024年起不再接受新考生,2028年起停止发证。请考生及时安排考试,详见《关于停考3个专业的通知》。
6. 自2025年起,市场营销(本科)主考院校由河北大学变更为河北经贸大学,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改为河北科技大学。详见《关于两个专业主考学校调整的公告》。
7. 从2026年开始,全省44个开考专业将根据教育部最新专业规范进行优化调整,部分课程变动较大。为保障考生权益,请尽早制定学习计划,尽快完成学业并办理毕业手续。详见《关于调整44个专业考试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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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各省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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