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交通运营管理等44个专业考试方案的通知
2025-10-17 政策新闻
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获悉,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交通运营管理等44个专业考试计划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专业调整公告说明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并结合本省实际开考情况,河北省决定对涉及的44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进行优化调整。其中,传播与策划(专科)已启用新版考试方案,本次不作变动;大数据与会计(专科)、视觉传达设计(专科)两项专业将待教育部第二批专业规范文件出台后再行通知。
调整时间安排1. 本次调整涵盖交通运营管理等共44个专业,自2026年起正式实施新考试计划(详见附件)。 2. 自2026年起,所有相关专业须按新计划组织课程考试及毕业审核,原计划不再接受报名和考试。 3. 2026年上半年为最后一次按旧计划申请毕业的时间窗口,逾期未取得毕业证者必须依据新计划完成学业。 4. 在过渡期(2024—2025年),仍沿用原有考试安排,确保考生顺利完成课程考核。

为保障考生权益平稳过渡,我省制定多项衔接政策: 1. 过渡期内将尽可能增加这44个专业的理论与实践课程考试机会,减少因调整带来的影响;从2026年起,理论课原则上每年安排两轮考试(上下半年各一次)。 2. 若考生在2025年底前仅差一门本科毕业环节课程(如论文或设计),可在2025年11月报名时选择参加新计划对应实践环节考核,合格后仍可于2026年上半年按旧计划申请毕业。 3. 自2026年起,原外语替代课程不再设考,已通过两门替代课程的考生可用其顶替新计划中的英语(专升本)或第二外语;未达标者需按新规定补考。该类专业包括33个本科专业及思想政治教育、法学、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等共3个使用选考课作为外语替代的专业。 4. 已获得的成绩继续有效,无需重新修读。 5. 2026年上半年起,考生可根据“新旧课程对照表”灵活选择顶替方式——既可用旧课抵新课达到新计划毕业条件,也可反向操作,在最后期限前完成旧计划毕业申请。 6. 自2026年下半年开始,未毕业考生一律按新计划顶替规则执行,方可申请毕业。
其他重要事项1. 因全国统考课程说明尚未公布,我省暂未纳入新计划中相关内容,待国家明确后再发布。 2. 各专业“新旧课程设置对照关系表”已列于考试计划第七部分,便于查询与比对。 3. 理论课与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视为一门课程计入总学分。 4. 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由主考院校自行制定,不在考试计划中详细列出。 5. 原定停考的8个专业(如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监所管理、汉语言文学专科等)在过渡期内继续执行原计划。 6. 自2026年起暂停执行冀考委自〔2015〕1号文件中关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课程的认定办法,但此前已记录的成绩依然有效。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时间节点,合理规划学习进度,尽早完成全部课程并通过考试,及时办理毕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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