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上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事项的通知
2025-10-15 政策新闻
鸿蒙教育自考频道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关于办理北京市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通知》已正式发布,详情如下:

北京市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申请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相关安排说明如下:
1. 模拟申报阶段(5月27日—6月5日)考生可登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https://zikao.bjeea.cn),进入个人中心,在“业务办理”菜单中选择“2025年上半年毕业模拟申报”。此环节包括信息核对、毕业地确认、证件上传、成绩审核、登记表填写及前置学历验证(仅本科考生需完成)。各步骤为并列关系,顺序不限。模拟填报的信息将保留至正式申报时使用,仅成绩数据会清除,需在正式申报时重新提取审核。该系统与正式申报环境一致,帮助考生提前熟悉流程、准备材料。模拟申报免费参与,不强制要求。
2. 正式毕业申报(6月9日9:00—6月11日17:00)考生在此期间登录系统,选择“2025年上半年毕业申报”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条件为:通过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且思想品德合格。成功提交后,系统生成《毕业申报凭单》,请务必保存并仔细阅读提示内容。
3. 初审处理申报完成后,系统自动进行初审。若通过则无需人工复核;未通过者须按凭单提示整理材料接受人工初审。审核结果将在凭单上显示。
4. 照片采集(6月12日—14日)系统初审通过的考生于12日至14日采集照片;人工初审通过者于13日至14日采集。采集机构为北京美天易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费用由公司收取。拍照时请使用手机原生相机后置摄像头实时拍摄,具体操作见附件2。采集完成后,照片统一传送至市自考办,无需考生自行取回。
5. 照片审核(6月18日—19日)各考区自考办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可在系统查看结果。未通过者可在6月19日12点前重新采集,仍不通过则视为初审失败。通过的照片将与公安人口库比对,未采集或比对失败者取消本期毕业资格。
6. 复审环节初审通过者自动进入复审流程,无需额外操作。预计6月21日公布结果,可通过凭单查看。
7. 预约邮寄证书(6月22日—30日)复审通过的考生可在系统预约邮寄服务。请确保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8. 学历注册与查询(7月中旬起)市自考办将毕业生信息上传至学信网注册学历。考生可在7月中旬登录学信网或北京自考个人中心“我的专业”页面查询毕业状态。
9. 证书发放时间学历注册完成后,毕业证书将于7月14日至15日由中国邮政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出。
重要提醒事项1. 本期毕业中,本科专业最后一次沿用2024年新旧衔接过渡期计划;专科专业采用新版计划;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三个专科专业继续沿用过渡期计划。停考专业按文件精神执行,三门思政课为必考项,满足原计划课程数即可申论文、办毕业。具体课程替代关系详见“专业计划查询系统”(http://zkxcx.bjeea.cn/)。年龄满50周岁的考生,旧课程时限可适当放宽。
2. 所有毕业证书打印新专业名称,新旧名称视为同一专业,仅颁发一个证书。学历层次在证书及学信网显示为“专科”或“本科”。
3. 办理免考、转入手续后再申报毕业。持有2001年前成绩单的考生,请手动录入准考证号提取成绩。
4. 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将依据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5. 初审、复审后,《毕业申报凭单》内容会更新,请及时登录系统查阅最新版本。
6. 办理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接收通知。
7. 建议使用电脑访问系统,避免使用手机或平板;推荐浏览器:谷歌、Edge或360极速模式。
咨询渠道考生可通过电话或微信公众号方式获取帮助,详细联系方式请参考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自学考试栏目”中的“咨询渠道”板块。
附件:1. 毕业手续模拟申报工作说明2. 自学考试毕业照片采集流程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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