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免试政策解析:符合条件可免考部分科目
2025-11-06 来源:鸿蒙教育
执业药师免试条件涵盖持有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上持续工作的人员,可免除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专业知识(二)两门科目的考试。
执业药师免试资格的具体规定根据国家政策要求,若考生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且实际从事药学相关岗位工作,可免考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专业知识二,仅需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及《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同理,若为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从事中药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需应考《药事管理与法规》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这里的高级职称须是围绕药学、中药学或医药学领域获得的,例如在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岗位上任职的主任(副主任)医师、技师、护师,以及高校教学科研管理人员中的教授(副教授),均不在免试范围内。此外,高级职称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已正式取得。

依据《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国公民及获准在我国境内合法就业的外籍人士,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 拥有药学类或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并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累计工作满4年;
2. 具备药学类或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 拥有药学类或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相关岗位工作满1年;
4. 拥有药学类或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 若所学专业为药学类或中药学类相关专业,其相应工作年限需额外增加1年方可符合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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