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5年8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安排公布

2025-11-08 消防设施操作员

鉴定周期优化公告

为全面提升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效率与服务质量,缩短考核周期,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自2025年8月1日起,鉴定周期将调整为每半个月一次。结合本鉴定站实际情况,现就2025年8月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本期鉴定人数安排

8月份计划完成考生鉴定共计2191人:其中8月5日至15日安排1161人,8月18日至27日安排1030人。具体职业方向分布为:初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180人,中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1750人,中级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方向261人。名额分配说明:系统优先保障补考考生报名,剩余名额用于新报名考生。

报名资料及流程指引

(一)所需材料

请点击查看本公告附件获取详细清单。补考考生无需上传任何报名材料。

(二)报名方式

首次报考人员需登录官网(https://xfhyjd.119.gov.cn)进入“考生报名入口”,完成注册后点击“立即预约报名”,选择“新疆鉴定站”及对应等级和职业方向,上传相关资料,并按短信提示操作后续步骤。

补考考生可在每月1-3日或16-18日,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报名,无需审核,仅需等待短信通知即可。原定于7月1日至3日的补考报名时间已调整至7月16日至18日。

(三)资料审核说明

提交资料后,请密切关注系统状态或手机短信通知。审核通过者自动进入排队序列;若被驳回,请根据反馈原因及时补充完善并重新提交。如连续三次提交材料仍不符合要求,将直接驳回申请。

特别提醒:请务必真实、清晰、完整地上传扫描件,个人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否则无法通过审核。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证书信息错误的,责任自负。鉴定站将联合政府服务平台、学信网、企查查等渠道核查身份、学历及工作经历。一旦发现虚假承诺、伪造材料等行为,将依据《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严肃处理,且已缴费不予退还。

费用标准与支付方式

(一)收费标准

执行《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4】482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分类目录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1】673号)规定:初级169元/人,理论补考89元/人,技能补考139元/人;中级254元/人,理论补考124元/人,技能补考214元/人。

(二)缴费流程

收到短信后,请登录系统进入缴费模块,确认金额后点击“在线支付”完成付款,并打印电子发票(目前支持中国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及工商银行)。逾期未缴费视为报名无效。

注意:若支付后系统未显示“已支付”,请勿重复操作,可在截止前再次确认,若仍未更新,请尽快联系工作人员协助处理。

考试时间与形式说明

(一)考试时间安排

考生须在收到短信后登录系统进行预选。未按时预选或预选失败者,系统将随机分配时间,最终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方式说明

考试分为理论和实操两部分。理论考试采用计算机上机作答,自2024年11月19日起,所有新报名考生技能考核均采取现场实际操作形式,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核的公告》。

两项考试均为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标注项为关键技能点,若该类项目得分低于该题分值的60%,则技能考核直接判定不合格。

重要注意事项

(一)补考政策

补考成绩保留一年,有效期内仅有一次补考机会,逾期未参加视为放弃,原合格成绩作废。

(二)报名规则

补考报名成功后不可取消,逾期未缴费即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机会。

(三)重考机制

理论和技能均不合格或补考仍不合格者,需按首次报名重新预约。

(四)成绩保留条款

仅一门合格的考生若重新报名同等级方向考试,原合格成绩失效,须全部重新参加考试。

(五)报名限制

每位考生只能报名当批次的一个考试类别,不得同时预约报名和补考报名,否则系统将自动驳回。

考场纪律与安全要求

(一)入场凭证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如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缺一不可。严禁携带手机、耳机、智能手表及其他无关物品入内,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到考时间

请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超过30分钟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后不得返回考场或在周边逗留讨论,应立即离开。

(三)账号管理

请牢记登录账号和密码,线上仿真考试前必须本人登录才能开始。因操作不熟练或忘记账号密码造成的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开考30分钟后仍未登录视为缺考)。

(四)考场秩序

全程音视频监控,考生须服从管理,不得擅自移动座位或与其他考生交流,违反者取消资格。

(五)禁止拍摄

严禁录像、拍照、摄像,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六)危险物品禁带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反动或淫秽内容物品进入考场。

(七)健康提示

身体不适者(如心脏病、胃病等慢性疾病)建议携带常用药物,如有突发状况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八)文明应试

遵守考场纪律,尊重考评员,维护候考区秩序。扰乱秩序或威胁工作人员者,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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