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关于规范2024年职业院校招生专业设置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5-10-19 政策解读
各区教委,各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7号)要求,现就2024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相关事项作出安排。
总体目标与方向依据教育部中职和高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及2023年新增补专业清单(详见附件),结合《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管理通则》(第2版)相关规定,各校应立足自身办学定位与特色优势,紧扣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与“两区”发展需求,聚焦高精尖产业、城市运行管理及高品质民生对技术技能人才的实际需要,构建招生、就业与专业设置联动机制,提升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申报流程(一)新增或撤销专业申请
请通过“北京市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网址:https://bjzj.bjedu.cn/zyzs/login)提交材料。具体包括:(1)拟新增专业(含调整学制)的《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申请表》、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及相关支撑文件;(2)已设专业新增方向的备案信息;(3)全校拟调整专业的整体情况说明。
报送时间提醒:系统将于2023年12月20日开放,登录账号为机构代码,初始密码为组织机构代码后加“zysz”。请务必于2024年1月7日前完成填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中职专业备案操作指南所有中职学校需在“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zyyxzy.moe.edu.cn/)完成2023年实际招生专业及2024年拟招生专业的信息录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新增专业须待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统一纳入平台申报。
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申报规范(一)新增与撤销专业材料准备
高职专科院校同样使用上述“北京市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非国控专业新增:提交《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培养方案、调研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国控专业新增: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连续三年未招生的专业须重新申报,已设国控专业增加学制也按新设处理。 已有非国控专业增设方向:填写备案信息即可。 整体申报情况汇总:提交学校年度专业调整计划。截止日期:系统于2023年11月14日开放,账号同前,密码格式不变。请于11月28日前完成报送,超时系统关闭。
高职专业备案要点说明所有高职院校须在“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上完成2023年招生专业和2024年拟招生专业的备案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
注意事项:
非国控专业:经市教委备案后,与2024年拟招生专业一并上传至平台。 国控专业:先完成市级备案流程,随后登录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https://zwfw.moe.gov.cn),注册法人身份后进入“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职(专科)专业审批”栏目,提交申请材料,并导出正式表格连同支撑文件一并上报。 执行标准与动态优化要求1. 强化规范意识:严禁设立与国控专业名称相近或相似的目录外专业或方向。长学制衔接项目原则上应在同一专业大类内实施,不得提前招生尚未开设的专业,也不得将停办或限制招生的专业列入贯通培养计划。
2. 推动专业动态调整:对办学条件薄弱、教学质量低劣、连续两年就业率低于60%或对口就业率低于50%的专业,应采取削减、暂停甚至撤销措施;原则上不再保留连续三年无生源的专业;对于不符合首都产业发展导向的专业应及时淘汰。
资料下载与联系方式本通知及相关申报模板可登录“北京市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https://bjzj.bjedu.cn/zyzs/login)下载查阅。
技术问题咨询:联系人徐翔,电话:010-53153879。
政策疑问解答:联系人王春燕、龚戈淬,电话:13611052226、51994948。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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