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报名政策公布
2025-10-19 政策解读
为规范我区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的报名流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高职分类招生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宁教学〔2020〕62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报考资格要求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报名: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毕业于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等)或具备同等学力;
3. 身体健康状况满足相关标准;
4. 户籍与学籍满足下列任一情形:
(1)户籍在宁夏且在我区中职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
(2)户籍在宁夏且具有中职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3)非宁夏户籍但在区内中职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 在读普通高校或已录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 中职非应届在校生;
3. 曾以虚假材料报名并违规参加高考的应届生;
4. 因违反考试规定被暂停高考资格且仍在停考期内;
5. 正在接受刑事强制措施或服刑人员。
报考类别说明本次考试分为两类:一是中职应届生报考应用型本科专业;二是中职应往届生及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报考高职(专科)专业。
1. 中职升应用型本科类面向区内中职应届生,须选择一个职业技能测试方向;
2. 中职升高职(专科)类面向区内中职应往届生及宁夏户籍同等学力社会人员,也可选报一种技能测试方向。
区内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同时报考上述两类。一旦报名高职分类考试,即视为放弃当年全国统考报名与录取机会。
报名方式与流程考生需先获取14位考生号,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www.nxjyks.cn)完成网上报名。
具体安排如下:
1. 宁夏户籍中职应届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报名,考生号由学校申请;区外就读的应届生凭证明材料到户籍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
2. 宁夏户籍往届生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报名;
3. 非宁夏户籍但在我区中职毕业的应往届生,由毕业校出具证明后,到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
4. 除区内应届生外,其他考生需签署承诺书。
各阶段时间节点如下:
第一时段:2021年12月1日至5日 —— 网上填报信息;
第二时段:12月6日至25日 —— 现场确认、信息采集与缴费;
第三时段:12月1日至31日 —— 初审报考资格;
第四时段:2022年1月5日至录取结束 —— 公示及复查;
第五时段:2022年2月28日前 —— 审核照顾政策;
第六时段:2022年4月18日前 —— 完成体检与综合素质评价。
考生须亲自填写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任何人不得代填。
所需材料与现场确认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进行身份验证和信息采集:
1. 宁夏户籍提供户口簿,非宁夏户籍提供毕业学校证明;
2.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证书或学籍证明;
4. 申请加分政策者须提交原始证件及两份复印件;
5. 山区迁入川区的移民子女还需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身份搬迁证明。
现场确认包括:
1. 核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报考资格初审;
3. 身份证信息采集(如无法采集需备注原因);
4. 现场拍摄电子照片;
5. 签字确认报名表,由考点保存;
6. 成功缴费后才算正式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视作放弃。
组织实施机制全区报名工作在自治区招委会统一领导下,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筹实施,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各报考点按职责分工落实。
1. 系统初始化由考试院负责,县区维护代码库并生成考生号;
2. 县级审查小组对考生资格进行核查,尤其对非应届生加强管理,明确标识并公示;
3. 对享受照顾政策考生逐项审核,并将名单及证明材料上报备案;
4. 所有操作均参照普通高考标准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考试内容与评分方式采用“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模式:
1. 文化基础测试由考试院统一组织,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满分300分,时间定于4月16日至17日;
2. 职业技能测试委托高职院校承担,共设22个大类(如农林牧渔、装备制造、医药卫生等),每类满分300分,3月底前完成;
3. 报考试点专业的考生必须选定技能类别,否则无法参与后续录取;未限定技能类别的院校则无此限制;
4. 具体测试时间和办法详见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
5.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可申请免试录取,须经审核公示后由招生院校决定。
纪律与监督要求1.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向社会公示所有报名考生名单,接受公众监督;中职学校应在班级显著位置张贴考生信息(含姓名、民族、户籍、应往届、是否符合移民政策等);
2. 严禁擅自对外泄露考生信息,违者依法追责;
3. 数据下载使用加密导入,禁止私自打开数据库;
4. 管理账号实行实名制,仅限管理员和操作员使用,密码妥善保管;考生忘记密码可申请重置,但需立即修改;
5. 凡在户籍、学籍、社保、照顾项目等方面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费用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45元。
本办法解释权归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有。
来源:宁夏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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