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2025-10-20 招生快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规,为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学院名称: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学院代码:1222;地址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学院前身可追溯至1962年成立的天津市科学技术进修学院,于2006年正式更名为现名,隶属天津市教委。校园占地976亩,建筑面积超20万平方米,在校生规模逾万人。
学院坚持“百年立校、百年树人”理念,是教育部与天津市政府共建的滨海新区航海运输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拥有国际海事组织(IMO)认证的船员教育资质,是国内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海船船员学历教育与培训中心之一。同时入选天津市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并荣获2022年智慧校园示范校称号。
师资方面,航海类教师占比达44%,其中包含28位资深船长和轮机长。围绕国家海洋强国战略、“一带一路”倡议及京津冀协同发展布局,学院构建了航海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数智港航经济、邮轮旅游、现代信息技术、特种设备六大特色专业群,共设32个专业方向。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被列为全国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获业内多项荣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三项专业列入天津市高职优质骨干专业建设项目。学院建有水上教学中心及101个校内实训室,联合中远海运、皇家加勒比邮轮集团等企业共建实训基地近136个。
国际合作方面,学院与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立交通大学共建鲁班工坊,与马来西亚合作设立中国天津海运马来西亚国际学院,推动职业教育成果共享。“产教融合”深入推进,与230余家行业领先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共建LNG综合培训基地、国际邮轮人才培训中心、生产性实训基地等多个项目,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自建院以来,累计培养毕业生超2.8万人,平均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
第三章 招生机构设置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与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及纪检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统筹招生政策制定、计划分配及录取决策。
招生就业处作为常设机构,具体执行招生日常事务,包括咨询、宣传、录取协调等工作。
第四章 计划与收费说明2023年春季考试招生专业及人数详见学院官网(www.tjmc.edu.cn)或天津市招考网(www.zhaokao.net)。
招生计划根据发展规划、社会需求和生源情况动态调整,经学院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学费标准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执行:一般专业5000元/学年,特殊专业5500元/学年;住宿费为6人间1000元/学年。部分专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者颁发国家认证证书,相关费用另行收取。
第五章 报考条件与要求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专业的考生需满足特定身体条件:
航海类专业限招男生,其余不限性别。 航海技术专业:双眼裸视力≥4.7(0.5),或裸视力≥4.0且矫正视力均≥4.9(0.8),辨色力正常,身高≥1.60米,无口吃。 轮机工程与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双眼裸视力≥4.6(0.4),或裸视力≥4.0且矫正视力均≥4.6(0.4),不能为红绿色盲,身高≥1.55米,无口吃。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与烹饪类专业按普通类标准录取,入学后可自愿申请考取海船船员证书,若选择则须符合海船船员体检标准。 所有航海类专业考生必须符合《海船船员健康检查标准》。 公共外语教学统一为英语,小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第十二条明确指出,若入学体检不合格,学院有权对相关专业学生进行专业调整。
第六章 录取原则录取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以志愿填报顺序和成绩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德智体美劳素质,择优录取。
专业录取采用“技术+综合能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先排序法,高分优先投档,依次录取第一至第六专业志愿。如未录满,服从调剂者可调剂至其他未满额专业;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若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予以投档录取。
录取结果可通过天津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新生报到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标准者依规处理。
第七章 后续管理与服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报到,应征入伍者可按规定保留入学资格。逾期未报到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入学初审合格者注册学籍,复查发现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
学生在校期间依照《学生手册》《学籍管理规定》等制度进行管理,转专业按实施细则办理。
学院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完成学业并通过考核的学生,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工作。
招生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解释权归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所有。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电话:022-28779722 / 28779900 纪检电话:022-28779686 邮编:300350 传真:022-28779901 QQ在线咨询:800056408 官网:www.tjmc.edu.cn 邮箱:tjhyzyxy@163.com 微信公众号: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办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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