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天津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办法(高中类)

2025-10-20 招生快讯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天津市有关政策,为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确保招生过程依法合规,结合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 办学性质:普通高等职业教育3. 教育层次:专科(高职)4. 校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主校区)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朝阳校区)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城校区)河北省涿州市双塔区大石桥团结路8号(涿州校区)5. 基本情况: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市属公办高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等多项荣誉。现有四个校区,总面积超30万平方米,教职工650余人,在校生近6000人。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细则、章程和计划,并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决议,承担各类招生录取事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招生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

第六条 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资源及社会需求,科学编制2023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面向高中毕业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收费标准严格依照北京市物价局规定执行。学费按学年收取,如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主题乐园运营与管理)、建设工程管理等专业为6000元/年;住宿费750–900元/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录取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原则,依据考生志愿和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考量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符合加分政策或退役士兵身份的考生,按天津市相关规定执行录取。

第十条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准则,即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满足考生所填专业志愿。若所有志愿均未录满,服从调剂者可被安排至未满额专业。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若总分相同,则按技术科目、综合能力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第十一条 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已被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若参加秋季高考且符合条件,仅能填报本科批次志愿。如同时被两类院校录取,学籍注册时仅保留本科录取资格,高职分类录取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三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符合条件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公共外语课程统一为英语,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通过教育部及天津市招考部门指定渠道公布,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入学后将开展资格复查,凡发现舞弊、违纪或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处理。

第十八条 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学校还设有校长奖学金、财贸综合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新生奖学金。

第十九条 完成教学计划且考核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 解释权归属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 相关信息说明:校本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招生办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学生中心一层官网:www.bjczy.edu.cn邮编:101101咨询电话:010-65231250、89532004、65253959邮箱:zsbgs@bjczy.edu.cn官方微信:bjczy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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