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3年河南高职单招政策解读
2025-10-20 招生快讯
为深入推进招生录取机制改革,拓展优秀人才选拔路径,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阳光工程”和依法治招的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院全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第四条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专科层次教育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第八条 国家统一代码:14139
第九条 校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
第十条 毕业证书颁发: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得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并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电子注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至十三条 内容保持原意不变,仅做语序优化,确保逻辑清晰、表述规范,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与集体决策机制。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第十四条 面向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开放申请。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及人数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 报名方式第十六条 报名流程如下:
考生于2023年3月22日9:00至3月24日18:00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填报志愿,每人限报一所院校,可修改两次,以最后一次保存为准; 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4月7日9:00-12:00; 地点:河南省民政学校(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12号); 费用标准:75元/人。第十七条 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应届生由所在学校组织,在地级市招办安排下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往届生凭体检卡自行前往指定医疗机构体检。无体检结果者不予录取。
第六章 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第十八条 考试内容包括文化素质测试和技能面试:
文化课:语文、英语,每科满分150分,合计300分; 技能测试:采用面试形式,高中生侧重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特长展示;中职生关注行业认知、实践能力和沟通技巧,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点设在河南省民政学校。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如下: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先划定技能测试合格线; 同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 拟录取名单在校官网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若考生放弃录取资格,须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最终录取结果由省考试院审核后正式办理手续并寄发通知书。第二十条 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待遇等同于普通高考新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或对口升学考试,且不可转学。
第七章 收费标准与奖助体系第二十一条 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900–12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建立国家、学院、社会三级资助网络,涵盖奖学金、助学金等多种形式。最高单项奖励可达8000元/年,累计最高可达21000元/年。覆盖50%优秀生和全部困难生。
第八章 新生注册与复查第二十三条 录取考生须按时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入学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档案退回原中学;同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健康复查,不符合要求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体检限制说明:
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恶性肿瘤、慢性肾炎、重度癫痫等疾病者不予录取; 色弱、色盲者不能报考康复类、婚庆类专业; 视力或听力缺陷者不宜就读康复技术类专业; 建议残疾或生活无法自理考生慎重选择医学类及公共管理类专业。 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咨询电话:010-80206935、80206936、80206932、80206930;
咨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
网址:https://www.bcsa.edu.cn;邮箱:1838221451@qq.com;监督电话:010-80206915。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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