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邮电职院2020年天津春考招高考生章程发布

2025-10-20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实现依法招生,结合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院2020年天津市春季高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政策制定、计划分配及重大事项决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常设执行机构,具体落实日常招生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学院根据办学资源和社会需求,科学编制2020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计划,最终专业和人数以天津市高招办公布为准,考生可通过学院官网查询详情。

学费统一为5000元/生·年;住宿费按公寓标准分为500元或800元/生·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要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含“技术”“综合能力”)总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材料,进行综合择优录取。

身体健康须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要求。

思想政治品德须达到教育部规定标准。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方式,若所报专业均无法满足,服从调剂者可被调剂至未满额专业,不服从则退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成绩、技术、综合能力及文化素质成绩。

照顾政策执行《2020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录取结果可通过学院招生网站等渠道查询。

已被春季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秋季高考高职批次录取,但可报考本科批次志愿。如被本科录取,学籍注册仅保留本科资格,春季录取自动作废。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与体检复查,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所有专业教学语言均为英语。

第五章 后续管理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报到者应提前请假,逾期未报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安排随录取通知一并寄发。

学院落实国家奖助政策,提供奖学金、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支持。

完成学业且成绩达标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加盖学院公章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本章程适用于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8号

邮政编码:050021

咨询电话:(0311)85998903,85998905

招生网站:http://www.sjzpc.edu.cn/zhaosheng/

微信公众号:shiyouzhao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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