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提前招生政策解读
2025-10-20 政策解读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享有盛誉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也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重点建设单位。同时,它还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并承担江苏省退役士兵专项招生试点任务。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发布的2021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通知精神,我校制定了本招生章程,旨在规范招生流程、保障公平公正。
报考条件说明凡在江苏省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生,且符合我校设定的报名要求者,均可申请提前招生。考生需完成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及信息技术共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其中至少6门达到合格标准。

若考生于2018年后取得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为“A、B、C”或“合格”,则视为该科目合格;如成绩为“D”或“不合格”,则视作未通过。退役士兵的具体政策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最新公告为准。
选拔方式分类我校针对不同类型的考生采取差异化选拔机制:
1. 普通类:依据省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换算分 + 校测成绩 + 政策加分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2. 美术类:按省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换算分 + 省美术统考成绩 + 政策加分排序录取。
招生计划与报名流程注:最终招生人数以省教育厅正式下达为准。
报名形式为线上操作。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jseea.cn/)或我校招生网站(http://zsb.jcet.edu.cn/),点击提前招生入口完成注册与填报。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9日至11日。每位考生可填报我校及其他一所高职院校志愿,且只能选择普通类或美术类中的一种方向。体育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专业;美术类考生还可选择报考我校普通类或美术类专业。
考试安排详情仅面向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组织校测,采用面试形式,重点考察人文素养、心理素质、创新思维、表达能力以及对时事热点的认知水平。
第一轮面试定于3月20日举行,第二轮设于4月17日。若首轮已录满计划,则不再开展第二轮考核。
测试地点位于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
录取规则详解普通类总分 =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换算分 + 校测成绩 + 政策加分;美术类总分 = 合格性考试换算分 + 省美术统考成绩 + 政策加分。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每门合格计50分,不合格计20分,满分500分;校测满分为200分;政策加分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并计入总分。
录取线由我校结合招生计划、考生表现和报考人数分别划定普通类与美术类分数线。
实行“专业清”原则,即按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分数相同:普通类依次比较合格性考试分、校测分;美术类依次比较美术统考分、合格性考试分。
若第一轮未招满,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在满足条件前提下可参与第二轮录取。已招满的专业将不再补录。
加分政策说明1. 烈士子女加20分投档;
2.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获战区级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 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含台籍)加5分;
4.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10分。
同一考生符合条件多项时,取最高一项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加分名单经审核公示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录入系统。
退役士兵专项政策1. 报考退役士兵须具备高中毕业证书,并完成高考报名或补报名手续。
2. 需填写《江苏省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资格审核表》,并于3月3日前提交至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后交我校,由省教育考试院联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复核。我校不对退役士兵设置学业水平考试门槛。
3. 退役士兵单独考核、单独录取。
奖助贷体系介绍学校构建了覆盖全面的资助体系:
1. 设有国家级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以及校级和社会类奖助项目,单项最高可达每年一万元。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利息由财政承担,毕业后开始还款。
3. 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缓解学习生活费用压力。
4. 对建档立卡户或持有扶贫手册的学生,可依政策减免学费。
重要时间节点提示具体日程安排详见官方发布信息。
学历证书说明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毕业时颁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费用说明我校提前招生全程免收报名费及校测费用。
体检要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参加江苏省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监督与申诉机制1. 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全程监管招生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考生咨询。
申诉电话:0513-81050311、0513-81050007
2. 考生须诚信应试,材料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违规处理规定违反提前招生规定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并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章程解释权归属本章程由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 1588 111
0513-80560555、80560666(王老师、陆老师)
电子邮箱:zhaoshengban@jcet.edu.cn
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邮编:226007
校园网:www.jcet.edu.cn|招生网:zsb.jcet.edu.cn
QQ群:196387742|微博:http://t.qq.com/ntfyzszx
微信公众号:JCETWX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