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提前招生政策解读

2025-10-20 政策解读

学校简介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享有盛誉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也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重点建设单位。同时,它还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并承担江苏省退役士兵专项招生试点任务。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发布的2021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通知精神,我校制定了本招生章程,旨在规范招生流程、保障公平公正。

报考条件说明

  凡在江苏省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生,且符合我校设定的报名要求者,均可申请提前招生。考生需完成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及信息技术共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其中至少6门达到合格标准。

  若考生于2018年后取得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为“A、B、C”或“合格”,则视为该科目合格;如成绩为“D”或“不合格”,则视作未通过。退役士兵的具体政策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最新公告为准。

选拔方式分类

  我校针对不同类型的考生采取差异化选拔机制:

  1. 普通类:依据省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换算分 + 校测成绩 + 政策加分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2. 美术类:按省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换算分 + 省美术统考成绩 + 政策加分排序录取。

招生计划与报名流程

  注:最终招生人数以省教育厅正式下达为准。

  报名形式为线上操作。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jseea.cn/)或我校招生网站(http://zsb.jcet.edu.cn/),点击提前招生入口完成注册与填报。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9日至11日。每位考生可填报我校及其他一所高职院校志愿,且只能选择普通类或美术类中的一种方向。体育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专业;美术类考生还可选择报考我校普通类或美术类专业。

考试安排详情

  仅面向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组织校测,采用面试形式,重点考察人文素养、心理素质、创新思维、表达能力以及对时事热点的认知水平。

  第一轮面试定于3月20日举行,第二轮设于4月17日。若首轮已录满计划,则不再开展第二轮考核。

  测试地点位于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

录取规则详解

  普通类总分 =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换算分 + 校测成绩 + 政策加分;美术类总分 = 合格性考试换算分 + 省美术统考成绩 + 政策加分。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每门合格计50分,不合格计20分,满分500分;校测满分为200分;政策加分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并计入总分。

  录取线由我校结合招生计划、考生表现和报考人数分别划定普通类与美术类分数线。

  实行“专业清”原则,即按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分数相同:普通类依次比较合格性考试分、校测分;美术类依次比较美术统考分、合格性考试分。

  若第一轮未招满,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在满足条件前提下可参与第二轮录取。已招满的专业将不再补录。

加分政策说明

  1. 烈士子女加20分投档;

  2.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获战区级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 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含台籍)加5分;

  4.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10分。

  同一考生符合条件多项时,取最高一项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加分名单经审核公示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录入系统。

退役士兵专项政策

  1. 报考退役士兵须具备高中毕业证书,并完成高考报名或补报名手续。

  2. 需填写《江苏省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资格审核表》,并于3月3日前提交至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后交我校,由省教育考试院联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复核。我校不对退役士兵设置学业水平考试门槛。

  3. 退役士兵单独考核、单独录取。

奖助贷体系介绍

  学校构建了覆盖全面的资助体系:

  1. 设有国家级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以及校级和社会类奖助项目,单项最高可达每年一万元。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利息由财政承担,毕业后开始还款。

  3. 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缓解学习生活费用压力。

  4. 对建档立卡户或持有扶贫手册的学生,可依政策减免学费。

重要时间节点提示

  具体日程安排详见官方发布信息。

学历证书说明

  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毕业时颁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费用说明

  我校提前招生全程免收报名费及校测费用。

体检要求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参加江苏省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监督与申诉机制

  1. 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全程监管招生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考生咨询。

  申诉电话:0513-81050311、0513-81050007

  2. 考生须诚信应试,材料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违规处理规定

  违反提前招生规定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并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章程解释权归属

  本章程由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 1588 111

  0513-80560555、80560666(王老师、陆老师)

  电子邮箱:zhaoshengban@jcet.edu.cn

  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邮编:226007

  校园网:www.jcet.edu.cn|招生网:zsb.jcet.edu.cn

  QQ群:196387742|微博:http://t.qq.com/ntfyzs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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