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面向普高毕业生)

2025-10-21 高职资讯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规,为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

学院根据天津市教委要求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及纪检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及纪检办公室负责人。该小组全面负责招生政策制定、计划分配及重大事项决策,并指导录取、咨询与信访工作。

学院下设招生就业处,作为常设执行机构,具体落实日常招生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

2022年春季考试招生专业及人数详见学院官网(www.tjmc.edu.cn)或天津市招考网(www.zhaokao.net)。

招生计划将基于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社会需求等因素科学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如遇生源充足、志愿集中情况,经审批后可适度调整专业计划。

学费标准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执行:普通专业5000元/年·人,特殊专业5500元/年·人;住宿费为6人间1000元/年·人。部分专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者可获国家认证证书,相关费用另计。

第四章 报考条件与要求

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邮轮方向)等专业的考生须满足特定身体条件:

航海类专业限招男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建议报考者肝功能正常。具体标准如下:航海技术要求双眼裸视力≥4.7(矫正后≥4.9),辨色力正常,身高≥1.65米;轮机与船舶电子电气专业要求双眼裸视力≥4.6(矫正后≥4.8),无色盲,身高≥1.55米;其余专业参照普通类标准,但若申请海员证书,则需符合海员体检标准。

所有航海类专业考生必须通过海员体检标准审核,且公共外语为英语,小语种考生请慎重考虑。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以考生志愿和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察德智体美劳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社会监督。

专业录取采用“技术+综合能力+学业水平”成绩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匹配专业志愿。若未达所报专业分数线,将调剂至未满额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异者。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按相关规定投档录取。

录取结果可通过天津市考试院网站查询。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健康复查,不符合标准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后续管理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报到,应征入伍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逾期未报到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

学院在报到时初审入学资格,审查合格即注册学籍;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籍。

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生手册》《学籍管理规定》等制度,按人才培养方案培养。转专业按《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设有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完成规定课程并通过考核的学生,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2年天津市春季高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人员提供的信息仅供志愿填报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解释权归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所有。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电话:022-28779722 / 28779900

纪检电话:022-28779686

邮编:300350

传真:022-28779901

QQ在线咨询:800056408

官网:www.tjmc.edu.cn

邮箱:tjhyzyxy@163.com

公众号: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办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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