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高职自主招生报考攻略
2025-10-19 招生快讯
学校名称:北京城市学院(代码1084)
办学层次涵盖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以及中职七年贯通培养项目。

北京城市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有民办综合性高校,具备颁发国家认可的研究生、本科学历及学位资格,并开展中职与高职专科教育。学校成立于1984年,现已开设理、工、文、法、财经、艺术、外语、管理、医药等多个学科门类,专业总数超过百个。师资队伍以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背景的博士和正副教授为核心,同时拥有大量“双师型”教师,并聘请来自多个国家的外籍语言教师;兼任教师多来自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及行业一线专家。学校设有多个校级和市级研究院所,聚焦社会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经济等前沿领域,成果位居同类院校前列。为拓展国际视野,学校已与多所海外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多层次国际交流与合作。凭借高质量教学,毕业生就业率长期稳居北京市高校前列,“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成为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普遍评价,涌现出众多行业骨干和青年才俊。
二、招生计划2023年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专业及人数安排如下:
备注说明:
(1)城镇户籍与农村户籍考生名额各占一半。
(2)护理、学前教育、环境艺术设计(观赏园艺方向)三个专业不接受色盲或色弱考生报考。
(3)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均符合报名条件。
(4)最终招生计划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报名及缴费流程所有考生须按时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补办,未完成流程者不具备考试资格。
(一)报名条件已完成北京市2023年高考报名并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方可参与本次高职自主招生报名。
(二)报名时间与方法1. 报名时间:3月22日8:00 至 3月26日12:00
2. 登录网址:报名开始后点击跳转至官方系统
3. 填写信息:考生使用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选择1-3个志愿专业。
4. 材料提交要求:
考生需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照片(PDF/图片格式),按图示命名方式整理打包上传。若因材料缺失导致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入学时复核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1)由本人及家长签字的《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网上成功报名后打印,不可修改)。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4)学籍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应届高中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往届高中提供《学籍卡片》或成绩登记表+评语表;中职生提供各学年成绩单+操行评定;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明”或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
(5)体检表(若尚未出结果可暂不上传)。
(6)加分或免试所需证书(如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等)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7)如确有困难无法及时提交材料,请手写《材料补交申请》,注明原因并签字,拍照命名为“材料补交申请”,与其他材料一同上传,并于3月31日前将补交材料压缩包发送至邮箱 beichengzhaoban@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高职自主补交材料-姓名-身份证号”。
提交材料命名方式(见下图)
请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漏交、错交或未按规范命名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所有材料不予退还。
(三)缴费说明报名考试费为100元/人/专业,仅限完成报名后的考生缴纳。
缴费时间:3月27日8:00 - 3月29日20:00
缴费方式详见《2023年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缴费指南》。
根据北京市规定,每位考生同一时段只能报考一所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请慎重选择。无论是否参加考试,费用一律不退。
四、入学考试办法考试分为综合评价和专业加试两部分,其中专业加试为线下现场测试。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需分别参加对应专业加试。
(一)综合评价(满分100分)满足下列任一条件者直接计满分100分:
① 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或会考成绩达C级及以上;
② 中职学生最后一次三科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不低于60分;
③ 拥有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④ 在高中或中职期间获得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或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奖项;
⑤ 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篮球、田径、足球、乒乓球、健美操等项目);
⑥ 退役士兵身份。
其他情况考生综合评价成绩计为70分。
(二)专业加试(满分200分)1. 若填报多个专业,则每个专业均需参加加试。
2. 考查内容包括基本常识、形象气质、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创新思维、应变能力和与专业相关的技能潜力。
3.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安排详见《2023年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专业加试安排》。
五、录取规则(一)总成绩 = 综合评价得分 + 专业加试得分
(二)考生可填报1-3个志愿专业。
(三)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按志愿优先顺序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农村户籍考生适当倾斜:录取时分别划定城镇与农村户籍最低控制线,农村线不低于城镇线10分;若农村计划未满,剩余名额转入城镇考生。
(五)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加试分数高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获奖或特长者。
(六)应届与往届生统一录取标准,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七)预录取名单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送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被我校录取后不得再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考生仍可正常参加高考。
(九)特殊专业要求:
1. 环境艺术设计(观赏园艺方向)不招色盲、色弱考生,建议具备一定绘画基础。
2. 护理专业特别要求:
① 身心健康,热爱医疗事业;
② 女生≥160cm,男生≥170cm,体型匀称,动作协调;
③ 视力矫正后不低于4.8,双眼近视度数≤800度,无色盲、斜视、弱视;
④ 听力正常,两耳听力范围≥3米;
⑤ 五官端正,无纹身,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色素痣等;
⑥ 肝功能正常,无传染性疾病、嗅觉迟钝、口吃等问题;
⑦ 无精神病史或其他影响护理工作的疾病或残疾。
3. 学前教育专业特别要求:
① 身心健康,热爱幼儿教育;
② 女生≥155cm,男生≥165cm,体态良好,动作协调;
③ 听力正常,两耳听力≥3米;
④ 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斜视、纹身;
⑤ 无精神障碍、神经系统疾病、传染病、狐臭、步态异常等问题。
(十)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注意: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不设其他语种课程,请谨慎报考。
(十一)体检依据教育部等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不符合规定或专业特殊要求的学生将视情况调整至其他专业。
六、注册报到与后续管理(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放弃资格。
(二)严禁虚假申报或伪造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
(三)单个专业招生不足15人时原则上不开班,学生可申请调入其他专业。
(四)学费、住宿费及相关代收费退费事宜参照《北京城市学院退费管理办法》执行。
七、奖助勤贷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多种资助体系,还针对学业优异、社会实践突出或文体特长生设立专项奖励。学生服务中心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八、联系方式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321818
咨询QQ:2067034864
学校官网:www.bcu.edu.cn
招生网站:zs.bc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城市学院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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