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3年黑龙江单独招生办法
2025-10-19 招生快讯
为深入推进招生录取机制改革,拓宽高素质人才选拔路径,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落实教育部关于阳光招生和依法治招的要求,确保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依据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学院全称为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国标代码为14139,办学地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学生完成规定学业并达到毕业标准后,将获得由我校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并报北京市教委电子注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单招工作的重大事项决策。招生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强化自我监督与社会监督,全面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同时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并在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实施。

面向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且已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开放报名。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详见官方公布计划。
第五章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需在指定时间段登录我校单招报名系统(http://dz.bcsa.edu.cn/)完成注册和信息填报,随后持二代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至3月5日; 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3月17日9:00–12:00; 确认地点:黑龙江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哈尔滨市江北利民开发区南京西路); 报名费用:75元/人。
体检要求: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应届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往届生或社会青年可凭体检卡自行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完成。未提供有效体检报告者不予录取。
第六章 考核办法和录取原则考试内容包括文化素质测试与技能面试两部分:
1. 文化素质考试:语文、英语,每科满分150分,合计300分; 2. 技能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高中生侧重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特长能力;中职生关注行业认知、专业技能和沟通能力,满分为300分。
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点设于黑龙江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
录取时,学校划定技能测试合格线,在合格基础上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单科成绩。拟录取名单经初审后将在学校官网(https://zs.bcsa.edu.cn/)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拟录取考生如放弃资格,须在公示期内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最终录取结果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正式生效。
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其待遇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一致,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或对口升学考试,亦不可转学至其他高校。
第七章 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住宿费为900–1200元/年。
学院构建了国家、学校和社会联动的奖助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助学金、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资助等多个渠道。单项最高奖励可达8000元/年,年度累计最高可达21000元。该体系覆盖约50%优秀学生和全部经济困难学生。
第八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录取新生须按规定时间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开展资格复查。对于弄虚作假或违纪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并将档案退回原中学。同时,依据教育部相关体检指导意见对新生健康状况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者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则咨询电话:010-80206935、80206936、80206932、80206930 咨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 官方网站:https://www.bcsa.edu.cn 电子邮箱:1838221451@qq.com 监督电话:010-80206915
本章程由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冲突,以国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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