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发布2025年高职自主招生新规

2025-10-19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依据

本招生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北京市教委要求及我校实际招生情况制定。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123

主管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办学性质与学历颁发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院校

毕业证书颁发单位: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证书类别: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四条 校区地址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一号

第五条 招生基本原则

高职自主招生严格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机制

设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决策招生政策、计划制定及重大事项审议。

第七条 执行部门

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自主招生各项工作,包括宣传、报名、考试组织等日常事务。

第八条 监督职能

党委纪检办公室与监事会共同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招生过程合规透明。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计划安排

2025年自主招生总人数为300人,具体专业分布详见官方公布表格。

第四章 报名与录取流程 第十条 报名方式

(一)资格条件:已参加北京市2025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2025年3月22日至3月26日。

(三)报名网址:www.bjpldx.edu.cn

(四)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可填报1-2个专业志愿,可选择服从调剂。

(五)材料提交:请于3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bjplzsb@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考生号”: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照片或中职学籍成绩表(加盖公章); 各类荣誉证书扫描件; 农村户籍考生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照片; 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复印件。

注:图像清晰且体积适中。

第十一条 成绩构成

总成绩由文化基础分、职业面试分和加分项组成。

(一)文化基础成绩(满分150分):

普通高中毕业生按学考合格科数赋分:每科合格记50分,不合格记30分,合计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得分。

中职类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百分制成绩证明,每科60-100分计50分,低于60分计30分。

(二)职业面试成绩(满分350分):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职业面试,报考半工半读实验班者须额外参加专项测试。

(三)加分项目:

农村户籍加20分; 符合条件者加80分,包括但不限于: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志愿者星级认证、学科竞赛奖项、职业技能证书、退役士兵证件、政府奖学金等。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 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录取工作。

2. 分别划定农村和城镇户籍考生最低控制线,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未达线不予录取。

3. 第一志愿未录满时,优先调剂至第二志愿;若无第二志愿,则调剂至其他空额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不予录取。

4. 被录取后不得再参加当年高考,未被录取者仍可正常参加高考。

第十三条 特殊专业要求

1. 语种不限,开设英语、日语、西班牙语、韩语课程。

2.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等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 商务日语、应用西班牙语为高收费专业(6万元/年),毕业后可出国留学但不能专升本,开班人数不少于4人。

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类专业需参加北京市美术统考并合格。

第五章 收费与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

学费:23,000–24,000元/年;高收费专业60,000元/年。

住宿费:4,800元/年(空调四人间)。

教材费:500元(多退少补)。

军训费:500元。

第十五条 奖助体系

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及校级奖励,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贷款或勤工俭学机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录取公示与报到要求

1. 预录取名单经学院审核后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批准,在官网及考试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件按时报到,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发现不符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号

邮编:100085

电话:(010)62956515、62956516、62956586、62956587

传真:(010)62956587

网址:www.bjpldx.edu.cn

第十八条 解释权归属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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