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自主招生办法发布
2025-10-19 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教育部文件精神,为落实“阳光高考”政策,保障考试公平、安全有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计划学院2021年高职自主招生专业设置、计划人数、学制及学费标准详见附件。学院保留依据生源质量与考试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合理调整的权利。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取得北京市高考报名资格的统考或单考考生;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具有北京市户籍或符合非京籍报考政策;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第四章 招生考试办法专业考试采用线上视频提交方式,除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直接使用美术统考成绩外,其余专业均不设现场校考。文化课成绩以中学阶段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成绩单为准,由毕业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
第五章 网上报名办法全部流程通过网络完成:网上报名、缴费、打印登记表。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官网(www.bjxx.com.cn)查看操作指南,按要求填报信息并确认无误后提交。每位考生最多可兼报两个专业,费用按报考数量缴纳。
第六章 网上考试办法所有考生须通过“艺术升”APP完成在线确认,并按时上传专业视频材料。考试内容和拍摄规范详见学院发布的相关文件。逾期未上传视为自动放弃,严禁造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第七章 报考材料提交办法请于4月7日前将纸质材料邮寄至学校,包括报名表(签字生效)、文化课成绩证明、身份证及户口页复印件、学籍证明等。若报考戏曲表演(形体训练)方向,还需提交限时创作作品。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虚假信息将导致录取资格失效。
第八章 录取规则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统筹执行,全程接受监督。文化课成绩达到划定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使用美术统考合格成绩,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未完成计划将开放征集志愿,具体安排以官网通知为准。
第九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逾期未报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将组织复核与专业测试,如发现舞弊行为,立即取消资格并依法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亦不予录取。
第十章 其他戏曲类专业免收学费,其他专业学费12000元/年,住宿费750元/年。学院设有奖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或贷款支持。咨询电话:010-67561657,监察电话:010-67579183。
第十一章 附则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若遇北京市相关政策变动,学院将适时调整并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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