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2021年高职自主招生临床医学(乡村医生方向)章程
2025-10-19 招生简章
第一条 为保障首都医科大学普通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维护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教育部、北京市招生政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五条 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明细如下:
序号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学费1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门头沟区)三年1502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大兴区)三年1003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通州区)三年1004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顺义区)三年1005临床医学(乡村医生)(昌平区)三年1506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平谷区)三年2007临床医学(乡村医生)(怀柔区)三年2008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密云区)三年1509临床医学(乡村医生)(房山区)三年20010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延庆区)三年150合计1500备注:(1)该专业为定向培养,仅限户籍所在区考生填报;(2)免收学费和住宿费;(3)预录取考生须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在指定村卫生室服务,无编制。

第六条 报名资格要求:
1. 已完成北京市2021年高考报名;2. 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3. 户籍在北京且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能保证全日制学习三年;4. 热爱基层医疗事业,愿意长期服务于农村地区;5.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体检标准及我校补充规定,具体包括视力、听力、嗅觉、肝功能等方面要求;6. 招生范围限定于门头沟、大兴、通州等十个行政区户籍考生,不可跨区报考。
第七条 网上报名流程:登录官网进入“高职自主招生系统”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时间截止至4月1日。
第八条 支撑材料清单:报名表(需签字)、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业成绩证明(不同类别考生材料不同),均需扫描为JPG格式打包上传,文件命名规则为“姓名+考生号”。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第四章 考试办法第九条 复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需参加复试。
1. 审核标准: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获得复试资格:(1)应届生三门合格性考试达标;(2)往届生三门会考合格且持毕业证;(3)三校生三次相关科目合格且有毕业证;(4)往届专科或本科毕业生持相应毕业证。
2. 复试内容:满分150分,笔试占100分(生物、化学、物理基础知识),面试占50分(职业素养、表达能力、应变力等)。采用线上平台进行,具体安排以官网通知为准。
第五章 录取办法第十条 自主招生录取由校级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第十一条 成绩计算方式:总分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第十二条 志愿填报限制:仅可填报户籍所在区的专业,不得跨区选择。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按各区计划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调剂。若某区生源不足,经批准后可调入生源充足区域。
第十四条 预录取名单公示前需签订定向协议,审核通过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最终发放录取通知书。已被录取者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
第六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第十五条 新生须按时持录取通知书报到,逾期未报除非不可抗力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教学地点安排:基础课程在顺义校区(燕京医学院),临床阶段安排在教学医院。
第十八条 学业完成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设立多种奖学金激励机制,包括国家奖助金、综合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干部奖项。
第七章 学生就业第二十条 毕业生根据签约协议由所属区卫健委统一安排至村卫生室工作,服务年限以协议为准。
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首都医科大学高职自主招生项目。
第二十二条 解释权归招生办公室所有,未尽事宜遵照当年国家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咨询方式:电话:010-83911084网址:http://zhsh.ccmu.edu.cn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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