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自主招生办法发布

2025-10-19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教育部文件精神,为落实“阳光高考”政策,保障考试公平公正,并结合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计划

学院2021年高职自主招生专业设置、招生人数、学制及学费标准详见官方公布信息。学院保留依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合理调整的权利。

第三章 招生对象

报考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北京市高考报名资格;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具备北京市户籍或符合非京籍考生政策;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四章 招生考试办法

专业考试采用视频提交方式,不再组织现场校考。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直接使用美术统考成绩;其他专业由考生上传指定内容的视频材料完成考核。文化课成绩以中学阶段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成绩单为准,无需统一测试。

第五章 网上报名办法

全部流程通过网络完成,包括报名、缴费、打印登记表等环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官网查看操作指南并按要求填写信息,仅限兼报两个专业,费用按报考数量收取。

第六章 网上考试办法

所有考生通过“艺术升”APP完成在线确认和视频上传。具体考试内容、拍摄规范及操作说明详见学院发布的专项文件。未按时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严禁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第七章 报考材料提交办法

考生须于4月7日前将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邮寄至学校。材料包括报名表(本人及家长签字)、文化课成绩证明、身份证与户口本复印件、学籍证明以及特定专业所需附加材料(如美术统考通知单)。

第八章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全程接受监督。录取依据文化课过线、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设男女比例限制(戏剧影视灯光与音响方向除外)。若计划未满,将开放征集志愿通道。

第九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新生须持通知书按时报到,逾期无故不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将进行复核与专业测试,发现虚假材料或替考行为将取消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章 其他

戏曲表演和戏曲音乐专业免收学费,其余专业学费为每年12000元,住宿费750元/年。学院设有奖助体系,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并申请助学贷款。

第十一章 附则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所有。如有政策变动,学院将及时更新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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