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轻工职院2020年北京高职自主招生办法

2025-10-19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为保障高职自主招生工作的依法、规范、公平与公正,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

学院根据办学资源和社会需求编制2020年自主招生计划,具体专业详情请访问官网(http://www.tjlivtc.edu.cn)查询。

招生专业一览表如下:

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学费(元/年)招生人数 1模具设计与制造三年550010 2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三年550010 3电子商务三年500010 合计30

住宿费标准:8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10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以天津市最新规定为准。

第三章 报名与确认流程

凡已参加北京市2020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申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参照普通高考要求执行。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4日至28日,登录学院招生网(http://www.tjlivtc.edu.cn:8080)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填写信息并填报最多三个专业志愿(含是否服从调剂),全程免费。

确认材料提交:网上报名后,请于4月30日前将身份证及免试材料高清照片发送至邮箱 tjqgzy@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考生号-姓名-报名材料”。

第四章 考试安排说明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评价方式,总分100分。

高中毕业生:文化成绩由学业水平合格考折算,语文、数学、英语各合格一门计10分,满分30分,无需额外笔试。

中职毕业生:从第四学期专业课或基础课中任选三门,每门合格或≥60分计10分,满分为30分,不设单独笔试。

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网络视频面试形式,每位考生10分钟,满分为70分,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学习潜力及对专业的理解与问题解决能力。

面试时间:2020年5月7日至11日,具体时段详见学院招生网公告。

第五章 录取原则与规则

学院在北京市招委指导下独立开展录取工作,依据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按志愿顺序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则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志愿;仍有缺额时,对服从调剂者进行调剂录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入学: 1. 获市级及以上奖学金(含宏志奖); 2. 市级/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 3. 退役士兵获三等功及以上荣誉或优秀士兵称号; 4. 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可在官网验证)。 免试申请须于4月30日前提交纸质材料扫描件至tjqgzy@163.com,审核通过后将在官网公示,并报市招办备案。

身体健康要求遵照教育部等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通知执行,不符合条件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录取名单经北京市招办核准备案后,学院将以特快专递寄送《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电话、学院网站或北京教育考试院平台查询结果。

第六章 后续管理与服务

新生须持通知书按时报到注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应提前请假,逾期未报且无正当理由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入学后学院将组织复查,合格者注册学籍,不合格者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学生在校期间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接受培养,享受学院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岗位支持,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完成学业并通过考核的学生,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加盖学院公章并在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七章 附则与联系方式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在京高职自主招生工作,此前相关政策如有冲突,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并报北京市招办批准后生效。

咨询方式如下:

学院网址:http://www.tjlivtc.edu.cn 联系电话:4006-246-357 / 022-27391636(传真)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乘车路线见官网)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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