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5年4月自考报名指南发布
2025-11-01 政策新闻
【导语】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获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已正式发布《浙江省202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详情如下:
报考须知详解根据教育部最新政策文件(浙教试院【2023】105号),我省所有自考专业均依据《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年)》执行。

对于2024年4月前注册的老考生,仍可沿用原专业计划(专业代码末位为“Y”)完成考试及毕业申请。原计划中必考课程最晚于2027年10月开考,选考课则在2025年10月结束最后一次考试,毕业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12月。
建筑经济管理、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等8个专科专业因尚未纳入教育部新版目录,继续按原有方案实施。
视觉传达设计(专升本)主考院校由浙江科技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但截至2027年底,仍允许原计划内考生选择浙江科技大学作为毕业审核单位。
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三个专业自2022年起不再接收新考生报名,且从2026年1月起停止发放毕业证书。
关于新旧专业代码对照关系,请参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学考试”栏目发布的通知(浙教试院〔2023〕105号)。
公共政治课统一调整:专科设三门共9学分,分别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本科层次同样为三门,分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原四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
“形势与政策”内容融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范围涵盖考试日前12个月内的国内外热点事件。
法学类课程以最近六个月全国人大及国务院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为准,若教材大纲未更新,则以现行法规为准。特别提醒:法律类考生应提前了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司法部令第140号)。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和日语专升本中的第二外语(英)课程仅能通过指定证书或课程进行顶替,具体顶替规则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文件(浙教试院〔2023〕108号)。
各专业课程大纲均已在线公开,无需纸质版材料。
报考条件说明凡希望提升专业知识、服务社会发展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专升本毕业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部分专业有特殊报考限制,请严格遵守下表规定。违反规定的考生或集体报名单位将面临成绩无效、不予受理毕业申请等后果。
时间安排提示报名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17日(以官方公告为准)。
请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照片、专业代码、联系方式等,否则责任自负。
考试日期:2025年4月12日、13日。
准考证打印:考前一周登录 zk.zjzs.net 下载打印。
成绩查询:理论课成绩约在考后20天公布,实践环节成绩自5月15日起开放查询,路径同上。
重要提醒建议考生持续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获取最新动态。
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阅读《浙江省202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25年4月各省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2025年4月各省自学考试报名官网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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