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现已开放。
2025-11-01 报名入口
鸿蒙教育自考频道依据浙江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3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确认金华市本次自考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日8:30至7月7日16:30。考生需在此期间登录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zk.zjzs.net/Index/login.aspx)完成信息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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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2023年10月浙江省金华市自考报名已正式开放,考生可通过官方平台(https://zk.zjzs.net/Index/login.aspx)完成个人信息填报。系统规定每位考生仅能报考一次,最多可选四门课程;若同时报考多个专业,须一次性完成全部操作。缴费成功后不可补报或更改。
通过所有课程且单科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即视为合格。考生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浙江省自考办提交毕业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毕业证书。
报考须知(一)自本次报名起,所有专业均按教育部最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执行新代码和名称,原代码停止使用,但考试计划保持不变。专业代码末尾为“Y”的表示按现行计划申请毕业;“YZ”则代表原浙江大学主考的专业。具体对应关系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
(二)法学类课程考试范围涵盖自考试日起前六个月由全国人大及国务院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如教材大纲与现行法规不一致,以最新法规为准。“形势与政策”科目考查内容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相关时政。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报考法律类专业的考生应提前了解报名条件。
(三)“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可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替代;日语本科中的“00845第二外语(英)”除可用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成绩顶替外,也可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进行替代。
(四)各专业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线发布,不再邮寄纸质版。
(五)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自2024年1月1日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六)以下专业主考院校调整如下:
新闻学本科(1050305)、建筑工程本科(1080806):原由浙江大学主考,现改为浙江工业大学。 法律本科(1030106)、心理健康教育本科(1040110):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 金融本科(1020106):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实践环节考核院校对应副署毕业证)。 国际贸易本科(1020110)、经济学本科(1020115):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 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105)、英语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护理学专科(3100701):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对于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12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要求的照旧授予;此后一律按新主考院校办理。2020年下半年起的新考生直接适用新安排。所有相关专业的实践考核均由新主考院校组织。
(七)依据全国考委文件(考委〔2022〕1号),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三个专业自2022年10月起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1月1日后停止发放毕业证书。
(八)建议考生持续关注浙江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获取最新通知。
其他参考信息各省自学考试报名官网汇总
2023年10月各省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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