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等专业考试方案通告

2025-11-02 政策新闻

导语

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获悉,云南省教育考试院已发布《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等专业考试计划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通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相关要求,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对现行法学等专业的自考考试计划进行了优化更新,形成了《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6版)》(附件1,简称新考试计划)及《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考试计划对应衔接表(2026版)》(附件2,简称衔接表)。现正式公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内容

(一)涉及调整的专业范围

1. 专升本层次:包括法学、教育学、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消防工程、行政管理、交通运输共9个专业。

2. 专科层次:涵盖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法律事务、公共关系、旅游管理、行政管理等6个专业。

(二)调整实施时间节点

1. 设置过渡期,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考试计划,旧计划同步废止。

2. 过渡期内,所有专业仍按原计划安排考试与毕业手续;过渡期结束后,除明确停考的专业外,其余均按新计划执行。

3. 对于停考过渡专业,继续沿用旧计划直至其最终停考结束。

(三)未作调整的专业名单

本科类:经济学(02010100)、工商管理(12020100K)、市场营销(12020200)、会计学(12020300K)共4个专业;

专科类:护理(52020100)、大数据与会计(53030200)、工商企业管理(53060100)共3个专业,继续沿用旧考试计划。

(四)课程衔接政策

过渡期内,考生可依据旧计划申请毕业。过渡期结束后,尚未完成学业的考生,其已通过的旧计划课程成绩,可根据《新旧考试计划对应衔接表》进行有效转换与衔接。

新考试计划说明

(一)课程结构与学分设置

新计划中课程分为必设课程和选设课程两类。若某门课程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考核两部分,则必须同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认定该课程通过。

(二)教材使用安排

各科目的指定教材将在当次考试报考简章发布时一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官方通知。

附件信息

1. 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6版)

2. 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考试计划对应衔接表(20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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