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5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启动,详情请关注官方公告。

2025-11-02 政策新闻

【导语】

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平台从新疆教育考试院获悉,《新疆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公告》现已发布,详情如下:

新疆2025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通知

各位考生请注意:根据年度安排,新疆将于2025年6月集中受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含免考)申请。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xjzk.gov.cn),进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完成线上申报。若因个人原因错过本次申请,将无法补办,可于下半年再次提交申请。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时间与方式

免考申请时段:6月16日10:30 至 17日20:00毕业申请时段:6月25日10:30 至 27日20:00

二、基本申请条件

(一)已完成所报考专业全部课程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累计学分满足计划要求;(二)实践环节如毕业论文或实验等已达标并获得相应成绩;(三)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四)课程免考或替换符合自治区规定标准;(五)申请本科毕业者,须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三、所需材料清单

考生需如实、完整准备以下证件材料(含复印件一份),同时上传清晰电子扫描件至系统。材料不全或虚假者不予受理。(一)有效身份证原件;(二)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须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1);(三)本科毕业生须提供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毕业时间为2000年前,还需附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四)2021年9月前转入疆外考籍的考生,应提交转考材料原件;(五)2021年6月前通过免考审批的考生,需提供《自学考试免考审批登记表》原件;(六)护理学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七)姓名变更导致身份证与考籍档案不符的,须提供户口本标注曾用名页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

四、操作流程指引

毕业申请流程详见《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流程图》(附件2);免考申请请参考《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附件3)。

五、重要注意事项

(一)所有上传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保持原比例清晰,色彩真实,不得变形;(二)“个人简历”按示例填写且时间连续;“自我鉴定”内容限500–800字,不得出现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破坏民族团结等内容;(三)《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使用A3幅面彩色激光打印机双面打印三份,严禁涂改或复印,填表日期统一为“2025年6月15日”,单位政治思想鉴定栏由所在单位或社区盖章确认;(四)现场确认时须携带全部原始材料及复印件,按时前往属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核验;(五)持有多个准考证且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应在申请前向属地机构说明情况并提交证明文件;(六)停考专业毕业申请须严格遵循对应停考文件执行;(七)同时具备专科和本科毕业条件但无专科证书者,须先申请专科毕业,满六个月后方可申本;(八)课程免考手续务必在毕业申请前完成,并依据附件3规定办理。

六、其他说明

(一)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前往属地考试机构领取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当地通知为准;(二)证书及表格遗失损毁一律不予补发,请妥善保管;(三)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四)按照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文规定,毕业审定费用为20元/人;(五)如有疑问,请联系属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4。

附件列表

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2.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流程图3.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4. 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联系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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