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考委关于优化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安排的通知

2025-10-16 政策新闻

导语

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从天津招考资讯网获悉,《市考委关于调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已正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通知正文

各考区及主考院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考委《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精神,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育人方向,经研究决定,对天津市自考中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安排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调整时间与适用范围

本次调整自2025年4月报名起正式实施,涵盖所有开考专业(包括停考过渡专业),并在2025年起用于毕业申请。

课程设置明细

专科层次专业设置3门思政课程,共计9学分: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代码:15040,3学分)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代码:15041,3学分) - “思想道德与法治”(代码:15042,3学分)

本科层次专业同样设3门课程,共9学分: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代码:15040,3学分)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代码:15043,3学分)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代码:15044,3学分)

“形势与政策”内容融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范围限定为每次考试前12个月内国内外重大时事。

旧课程停考说明

自2025年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代码:0370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代码:12656)、“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代码:03708)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代码:03709)等四门课程将不再组织考试。

成绩替代政策

考生原已取得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可依据新课程计划按对应表进行替代。 在2025年全年内,若选择按旧课程计划申请毕业,也可使用新课程成绩进行替代,具体参照相关表格执行。

特别提示与执行要求

1.已修读并合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全日制课程的考生,无需再参加该科目的自考考试,可依规办理免考手续。 2.此次调整是推进高等继续教育课程思政改革的重要步骤,各考区、主考学校应加强宣传解读,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平稳落地。

本通知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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