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调整自考专业考试计划通知
2025-11-02 政策新闻
【导语】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平台近日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已正式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通知对象与依据说明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各主考学校:
此次调整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自学考试课程替代原则的通知》(陕考办函〔2008〕12号)精神制定,旨在优化我省自学考试专业结构,提升教学质量。

本次调整覆盖我省现有45个开考专业中的41个,包括工商企业管理(专科)等专业;其余4个专科专业——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大数据技术——的考试计划将待教育部第二批专业基本规范发布后再行调整。
新修订的专业考试计划均附有《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替代表》,考生在新计划实施前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可按此表对应替代新方案中的相关课程。如遇未明确替代情形,仍依照《关于自学考试课程替代原则的通知》(陕考办函〔2008〕12号)处理。
查询方式与执行时间考生可通过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栏目下的“新专业计划”板块,查阅最新专业考试计划详情。
所有新调整专业的课程大纲及教材内容以当年发布的《xxx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附件为准。
新计划自2025年起正式施行,原考试计划同步废止;未调整的4个专科专业及停考过渡专业继续沿用旧版计划。
发布单位与日期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7月4日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