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考专升本免考英语加试课程调整通知
2025-10-23 政策新闻
内蒙古自考英语课程替代政策解读
【导语】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从内蒙古招生考试院获悉,《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英语(专升本)”加试课程的通知》已正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替代课程选择与成绩认定针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英语(专升本)”课程(课程代码13000,学分7),内蒙古地区考生可从指定的5门加试课程中任选2门参加考试。若成绩合格,即可自动抵扣原英语课程要求,相关成绩将直接录入电子档案,无需额外提交免考申请。

完成英语课程替代后,是否具备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需依据所报考专业的主考院校具体规定执行。同时,用于顶替英语课程的加试科目不可再次申请免考,也不可用于已毕业申请中使用过的相同课程。
课程重复与历史成绩处理考生在当前专业计划中已设置的加试课程不得重复报考;此外,此前已通过的“原免考外语加试课程”仍保持有效,按照“一门对一门”的原则进行替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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