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考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公告发布
2025-10-23 政策新闻
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从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获悉,《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等事项的公告》已正式发布,详情如下: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开考清单(2021年)》及《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相关要求,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对现行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进行了优化调整。现将更新后的考试方案公布,并作以下说明:
(一)本次公布的最新专业计划详见附件1,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的“自学考试”栏目中“开考专业查询”功能进行查阅。
(二)“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处于停考过渡阶段,不再发布新版计划,继续沿用原课程安排,直至过渡期结束。
(三)自2024年起,考试课程时间表将根据新专业计划统一制定,具体安排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官方通知为准。
(四)部分课程所用教材同步调整,教材详情将在2024年课程安排发布时一并公布。
新旧课程顶替规则(一)若新旧计划中课程名称和代码完全一致,则该课程可直接通用。
(二)对于名称相近的课程,按“一门顶替一门”的原则执行(详见附件2新旧课程对照表)。
(三)课程名称不同的情况,除公共政治课和外语类课程外,原则上采取“任意一门顶替任意一门、门数相等”的方式处理。
(四)本次调整涉及24门课程变化,例如“00015英语(二)”变更为“13000英语(专升本)”,学分由14分降至7分,但教材暂未变动,且原课程仍可顶替新课程。
建议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动态,科学规划学习与考试进度。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
附件2: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课程对照表
2023年10月各省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汇总
2024年4月各省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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