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3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报与审核安排通知

2025-11-01 政策新闻

导语

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已正式发布,详情如下:

通知内容概要

为有序开展2023年下半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审核与申报工作,进一步规范流程、明确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安排

本次毕业申报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至8日,请考生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相关手续。

申报条件说明

1. 考生须在2023年12月1日前通过报名点使用二代身份证采集个人信息(如已采集则无需重复操作),否则无法参与本次毕业申报。2. 所有课程需按专业计划全部合格,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jxeea.cn)查询成绩是否达标。3. 外省转入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至少5门或本科至少4门合格成绩方可申请毕业。4. 每位考生需缴纳毕业审核及证书工本费50元。

所需材料清单

1. 根据教育部最新规定,自考毕业照片须重新采集,不再沿用身份证照片。电子图像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具体标准详见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栏目发布的《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管理工作规范》。2. 申请本科毕业者,须提供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打印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2024年3月30日)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申报流程指引

1. 初审单位为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含高校考点),详见附件1《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申报点联络表》。2. 考生依据准考证前四位号段前往对应初审单位办理,若未列明号段,可就近选择任意县区申报。3. 办理时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领取档案袋并填写信息,确认《毕业生登记表》内容无误后签字。4. 若成绩查询显示不满足条件但实际符合毕业要求的考生,须提交科目合格证、免考/转考证明等材料及三张近六个月1寸蓝底纸质照片(与电子版同底),前往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现场人工审核。

审核工作要求

(一)初审单位职责:1. 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2. 审核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采集电子照片(详见附件2),打印B4纸《毕业生登记表》,核对笔迹不符者退档处理,收取费用后上报设区市。3. 对本科考生严格查验专科毕业证及相关学历认证文件,审核人须签字盖章。4. 不得接受集体申报,也不得拒绝取消号段考生的申报。

(二)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职责:1. 汇总辖区初审材料,包括电子照片与数据信息。2. 复审所有材料,重点核查本科考生学历有效性,审核无误后签名盖章归档。3. 核实笔迹一致性,相符者打印毕业证书并装入档案袋。4. 材料按专业、层次分类整理,依准考证号排序,统计人数并与主考学校交接。5. 上报全市《毕业生花名册》及相关统计表;对不符合条件考生建立退档名单,退回原初审单位并告知原因。

(三)主考学校职责:1. 接收毕业生材料并签字验收。2. 核查所考课程是否匹配本校专业计划,特别关注论文、实习、实践环节,非主考专业材料及时退回。3. 再次核对笔迹,不符则注明原因退档。4. 符合条件者加盖公章,按原顺序整理毕业证书与登记表,交回设区市;其余材料保存一年;不合格者退回设区市并说明理由。

时间节点安排

1. 12月11日:县(市、区)初审单位向设区市提交材料。2. 12月12–15日:设区市审核材料,派员领取毕业证芯等物资。3. 12月18日:设区市与省教育考试院、主考学校集中交接材料。4. 12月19–22日:主考学校审核材料并加盖公章。5. 12月25–27日:主考学校与省教育考试院、设区市再次交接,统一加盖“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

附件信息

1. 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申报点(初审单位)联络表2. 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要求

官方发文单位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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