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5年上半年自考考生转考办理通知

2025-10-25 政策新闻

导语

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获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已发布《关于做好吉林省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明确了相关流程与要求,供广大自考考生参考。

转考政策说明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吉林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将按以下规范执行。

考生转出流程

跨省转考的考生需先在我省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交转出申请,再前往转入省份完成相应手续。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处理电子档案流转,具体步骤如下:

1. 申请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3月6日,逾期无法办理,须等待下次申请机会。

2. 在籍考生如计划离开我省继续参加自考,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名机构现场申请并签字确认《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

3.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原始课程名称和成绩生成电子档案,并上传至全国转考系统。

4. 转入省份省级考试机构接收该电子档案。

5. 经审核无误后,考生需到转入地省级或授权的地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转入确认。

6. 完成转入手续后,转入地将结果上传平台,吉林省据此更新考生电子档案状态,转考流程结束。

转出限制条件

为确保公平性和规范性,以下情况不得办理转出:

1. 必须已在转入地取得至少一门合格成绩并建立考籍方可申请。

2. 处于停考或延期毕业期间的成绩不得转出。

3. 已完成全部课程的考生只能在本省申办毕业,不得转出。

4. 免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成绩不支持转出。

5. 办理转入未满一年者不得转出。

6. 若所转课程不在国家现行专业计划内,则不予转出。

7. 每位考生仅限转考一次,一经确认即封存电子档案,不再接受新报名。

考生转入流程

针对不同类型的转入考生,流程略有差异:

1. 对于2016年前通过机要方式转入且可在吉林省自考官网查到记录的考生,应在3月1日至3月6日前往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落籍手续(电话:0431-84658705)。

2. 3月上旬由全国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考生须在3月21日至25日期间到所在区县招考机构现场确认信息并签字,完成转入手续。逾期未办理将导致电子档案退回原省。

转入资格要求

转入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所接收的电子档案必须来自转出地省级考试机构通过全国平台传输的信息,其他形式无效。

2. 转入考生应按照我省公布的考试计划继续学习,原课程与现课程替换关系按相关规定执行。

3. 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毕业。

官方文件发布单位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2月24日

2025年4月各省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2025年4月各省自学考试报名官网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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