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布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通知

2025-11-01 政策新闻

导语

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从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获悉,《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4年版)〉的通知》已正式发布,详情如下:

通知文件内容

湘教考自字〔2024〕6号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高校:

依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及《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相关要求,我院对原《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湘自考委〔2016〕1号)进行了系统修订,形成新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4年版)》,并经省教育厅批准。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新计划实施安排

专业收录情况:2024版共涵盖我省当前开设的86个专业。另有6个专业因教育部尚未出台新规范,仍沿用2016版计划执行,包括地理科学(专升本)、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升本)、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升本)、金融服务与管理(专科)、大数据与会计(专科)、视觉传达设计(专科)。

实施时间节点:自2024年下半年起启用新版计划开考课程;2026年起全面实行新方案。过渡期为2024—2025年,此前取得考籍的考生可继续按旧版条件申请毕业。

停考专业处理:已停考或即将停考但未终止毕业办理的专业,按原计划审核毕业;停止办理的须转至其他专业。若旧专业合并入新专业,原在籍考生只能向原主考学校申请毕业。

修订要点说明

修订依据:新版计划严格对标教育部2021年专业规范,结合湖南实际,在保持稳定基础上优化结构。明确了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学分要求、报考条件、课程顶替规则等,帮助考生理性选报专业。

课程体系构成:包含必修课、选修课和毕业环节三部分。必修课分为思想政治课和核心课;选修课设定门数与学分上限;毕业环节如论文、实习、设计等均为必考项目,由主考院校具体规定考核方式。

课程替代机制:保留并更新了新旧版本课程对照表(详见附件)。部分课程仅标代码,考生可通过旧版计划查询对应信息。公共政治课调整仍遵照湘教考委〔2007〕12号文执行;其他课程依《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顶替办法》(附件3)办理免考。同一专业内允许延续顶替,不得跨专业或重复使用。

实践环节要求:理论+实践合一的课程视为一门,需双合格方可计入学分;标注“(实践)”的课程必须先通过对应理论课才能报考(单独实践课程除外);毕业环节课程为强制性必考项,须在完成所有其他成绩后方可报考。部分专业设有“强实践”类课程,其考核细则将另行公布。

工作落实要求

提升思想站位:各地招考机构、主考院校应充分认识到考试计划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保障,务必从服务国家人才战略高度推进政策落地。

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开展政策解读,让考生清楚了解新版计划变化及各专业的培养方向,科学选择专业。主考校应及时调整教学与实践安排,增强育人实效。

确保平稳过渡:2024—2025年为新旧交替关键期,各地要妥善处理在籍生课程选择、毕业申报等问题,防范风险,保障新计划有序实施。

若教育部后续发布新政策,以最新规定为准。实施中如有疑问,请联系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电话:0731-88090243。

附件:1.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4年版)2. 部分专业共同课程说明3.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顶替办法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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