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招考院调整自考思政课设置通知

2025-10-27 政策新闻

导语

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已正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通知正文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精神,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育人工作,经研究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进行优化调整。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课程调整内容与时间安排

本次调整后,专科和本科层次所有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统一设为3门,共计9学分。具体变化详见下表:

“形势与政策”相关内容已整合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中,考试范围涵盖每次考试前12个月内国内外重大时事。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自2024年下半年起开始组织考试;其余调整后的思政课程则从2025年上半年起实施。

原设的四门思政课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4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2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2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4学分)——自2025年起不再安排考试。

教材及命题说明

调整后的思政课程均为全国统考科目,使用教材与全日制高校一致,全部采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出版物。具体教材目录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告为准。

过渡期政策安排

对于在籍未毕业考生,已取得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和学分继续有效。若此前通过了原四门思政课程中的任意一门或几门,可直接对应顶替新课程,无需重复报考。具体顶替关系见附表。

曾修读过全日制高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并获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可凭高校出具的成绩证明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该课程(代码:15040,3学分)。

毕业审核标准变更

2025年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仍可按原专业考试计划执行,建议及时提交毕业申请。

自2025年下半年起,全省所有开考专业(包括处于停考过渡期的专业)均须按照新的考试计划执行毕业审核,即考生必须完成3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方可具备毕业资格。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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