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名通知
2025-10-17 政策新闻
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获悉,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已发布《关于2023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报考的公告》,详情如下:

现将2023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的报考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时间安排说明1.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段:2023年6月10日至15日,每日8:00至22:00;
2. 报考点现场办公时间:同上,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 考试日期为2023年10月28日至29日。具体科目安排请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查阅《2023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报考流程与要求1. 注册环节
(1) 新考生需进入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照片图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考与缴费。若未完成缴费,注册信息将被清除,须在下次报考期重新注册。
(2) 未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也需提交身份证和本人图像信息。审核通过则保留信息;如不通过,原信息有误者应前往市教育考试院申请修改,否则无法继续操作;其他情况需按提示携带证件到报考点现场注册。
(3) 注册时选定的报考点不可更改。姓名、身份证号和照片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调整的须在报考期内向市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当次不予报考。
(4) 密码设置务必保密,因泄露导致的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
2. 报考与缴费步骤
(1) 报考前必须阅读《考生须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并签署《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承诺书》。
(2) 按照当次《报考简章》规定选课。每个考区仅限选择一个,最多可报两个专业,每场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3) 可同时报考专科和本科层次课程。本科阶段毕业前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且该证书须可在学信网查询。
(4) 若报考受限课程(如护理、药学等),需先在线申请,再前往报考点现场审核并缴纳费用,审核通过后由考点代为支付。
(5) 报考前请仔细核对所选课程,确认无误后再付款(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准为准)。一旦支付成功,课程不可更改,费用不予退还。
其他重要事项提醒1. 考前一周内,考生可通过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
2. 残疾考生可参照教育部与残联联合发布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执行,其余流程按我省考务规定办理。
3. 监所管理与公安管理学专业报考对象有限制:
监所管理专业限监狱、劳教系统工作人员或有意从事该领域的人士;公安管理学限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及武警部队人员。不符合条件者报考后果自负。
4. 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五个专业已宣布停考,自2023年起不再接收新考生,2026年起停止发放毕业证。请相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进度。
5. 药学(本科)、护理学(本科)及北京交通大学主考的工程管理(本科)专业亦停考,自2024年起不再接受新考生,2028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请有关考生尽早规划。
6. 我省各专业即将依据教育部最新规范调整,涉及面广、变动较大。为保障考生权益,请大家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尽快完成学业并及时申请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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