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名通知

2025-10-17 政策新闻

导语

【导语】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了解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关于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报考的公告》已正式公布,详情如下:

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自考理论课报考安排通知

现将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的报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时间安排说明

1.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段:2023年1月5日至10日,每日8:00至22:00;

2. 报考点现场服务时间:2023年1月5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 理论考试时间定于2023年4月15日至16日。具体考试科目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阅《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报考流程与要求

1. 注册环节:

(1)首次报考的新考生需登录系统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照片。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报考并缴费。若完成缴费,则注册信息保留;未缴费则信息自动清除,需下次报考时重新注册。

(2)尚未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也须上传身份证图像和个人照片。审核通过后注册信息得以保留。如审核不通过,属于信息错误的考生应前往市教育考试院申请修改,当次无法注册;非信息问题者则需按提示携带证件到指定报考点现场办理注册。

(3)注册时选定的报考点原则上不可更改。姓名、身份证号及照片信息一经提交,通常不允许修改,确需变更的必须在报考期内向当地教育考试院申请处理,且当次不予报考。

(4)考生设置的密码务必妥善保管,不得外泄,因泄露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考与缴费注意事项

(1)报考前请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并签署《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承诺书》。

(2)根据当次《报考简章》选择课程报考。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报两个专业,每场考试仅限一门课程。

(3)允许同时报考专科与本科层次的课程。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毕业时须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且该证书需能在学信网查询验证。

(4)若报考受限课程(如公安类、监所管理类),需先在线选择课程,随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缴纳费用,审核通过后由考点代为完成网上支付。

(5)报考时请认真核对所选课程,确认无误后再付款(收费标准依据省物价部门批准标准)。一旦支付成功,课程不可更改,费用不予退还。

其他重要提醒事项

1. 考前一周内可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

2. 残疾考生参加考试的,参照教育部与残联联合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执行,其余流程依我省考务规范操作。

3. 监所管理和公安管理专业报考对象有限制:前者限监狱、劳教系统工作人员或有志于此领域的人士;后者限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及武警部队成员。不符合条件者报考引发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4. 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等专业已宣布停考。从2023年起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包括原在读生),并于2026年起停止发放毕业证书。请相关考生合理规划考试进度,避免影响毕业进程。详细政策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考部分专业的通知》。

5. 我省将根据教育部最新专业基本规范调整开考专业,涉及面广、课程变动较大。为减少因计划调整带来的影响,请考生科学安排课程报考,尽快完成学业并及时申请毕业。2023年4月河北自考成绩将于5月10日17:00起开放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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